餵女友吃搖頭丸助興致死 台一名男子判刑9年

2018-07-02

【香港中通社7月1日電】台北消息:台灣一名蔡姓男子去年初提供過量的搖頭丸給張姓女友施用,導致中毒休克死亡。台北地方法院7月1日依違反藥事法,轉讓禁藥致人於死罪判9年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蔡姓男子2016年12月底在租屋處多次提供搖頭丸、毒品咖啡包給張施用,另張去年1月1日晚間出門,直到隔天清晨才返家,沒有充足睡眠和飲食,蔡仍持續每兩小時讓張施用搖頭丸,總共吃了5顆。

張眼神渙散、身體發抖,隨後抽搐、全身無力,最終失去意識。蔡為規避刑責,沒有將張立即送醫,只拿毛巾和牙膏讓張緊咬,再灌食牛奶和蜆精,希望讓張催吐,張最後中毒身亡。

蔡見女友死亡也不報警,反而外出購買飲料,再回住處吞搖頭丸和K他命,直到他前女友到租屋處查看,發現他意識不清,且張赤裸地趴在浴室內,趕緊報案。

蔡雖然坦承提供毒品給女友施用,但否認犯行,辯稱“我和女友發生性行為要用藥助興”,沒有預料女友會死,且發現女友斷氣之後,他感到崩潰,想要和女友一起死,才下樓買可樂、菸和口香糖,想配毒品衝藥效自殺。

蔡的前女友作證指出,她當日晚間打電話給蔡,聽到蔡聲音很虛弱地說“我快死掉了”,她趕抵蔡的租屋處,發現蔡鼻子有白色粉末癱坐在地上,在浴室發現張頭部有血趴在地上,她過去拍打張,卻發現張已經有紫色屍斑。

法官認為,蔡明知搖頭丸等毒品有高度毒害和危險性,過量可能會致命,且蔡知道女友整夜外出工作沒有休息,竟為助興提神,接連讓張施用搖頭丸,且張死亡時才23歲,蔡也未和張的父親達成和解,除了喪葬費用外,未支付任何賠償,依違反藥事法判9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