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擬立法禁歧視45歲以上勞工

2018-07-13

【香港中通社7月12日電】台北消息:台灣“勞動部”12日預告“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法草案”,明定雇主不可對45歲以上勞工有差別待遇,否則最高可處罰150萬新台幣。

在人口呈少子化、老齡化趨勢的台灣,勞工平均退休年齡為偏低的57.8歲,加之今年7月軍人、教師、公務員實施新的退休金制度後,恐出現退休人員重返職場的浪潮。

為了解決高齡求職者可能遭遇的年齡歧視,“勞動部”研擬草案,禁止年齡歧視、協助在職者穩定就業、促進失業者就業、支持退休者再就業等。該草案7月12日起公告60天收集各界意見後,年底前可送至“行政院”。

草案明定雇主不得因為年齡因素,對45歲以上的勞工有薪資、招募、進用、退休、資遣等有直接或間接的差別待遇,否則可依法處罰鍰。

草案中也明定,相關部會將提供補助給雇主僱用中高齡、高齡勞工,但補助資格、項目、實施辦法則並未寫明。

“勞動部”官員受訪指出,草案通盤檢討現有的規定,希望營造一個對中高齡、高齡勞工友善的就業環境,盼可改善台灣中高齡、高齡勞工提早退休的現象。

不過,此前有企業質疑,把年齡歧視擴大到幾乎所有職場異動中,未來更可能會降低企業聘雇較年長勞工的意願。也有觀點認為,企業考量年長員工希望調至較輕鬆、薪資報酬較低的工作,是否也要擔心踩上年齡歧視的紅線。

台灣大學副教授辛炳隆也認為,不能用年齡來判斷勞工適不適任,在實務上,這些退休返聘的員工,通常會調整工作負荷,進而減薪,為了避免將來有違法可能,企業也要想辦法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