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證交所新增規定 上市公司明年須披露員工薪資

2018-07-13

【香港中通社7月12日電】台北消息:台灣證券交易所12日宣佈,將增訂上市公司員工薪酬申報規定,上市公司將自2019年起首次申報2018年非擔任主管職務的員工薪資。

台灣證券交易所表示,鑒於外界持續關注台灣就業市場受僱員工薪資合理性,經參酌台灣金管會4月間發佈的《新版公司治理藍圖》及回應外界關注員工薪資議題,證交所將增訂上市公司員工薪酬申報規定。

根據規定,上市公司除現行須在每年3月底前公告申報的年度財報附註資訊中,披露員工總人數及薪酬總金額外,下一年4月底前,還必須另申報前一年度非擔任主管職務的員工薪資,並以全職員工及其實際薪酬所得為申報範圍。

證交所強調,2019年起各上市公司亦應披露非擔任主管職務的全職員工薪資平均數,2020年起再增加披露非擔任主管職務的全職員工薪資中位數,令員工薪酬統計結果更具參考性及可比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