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澳門公署綜合部負責人 就澳門特區對外開展稅收合作答記者問

2018-07-30

【特訊】一、近日,中央政府就《多邊稅收征管互助公約》延伸適澳作出政府聲明,這是特區參加國際稅收合作的又一標志性事件。請問該公約適澳對特區有何重要意義?

答:《多邊稅收征管互助公約》是一項旨在通過加強國際稅收征管協作,應對和防範跨境逃避稅行為、維護公平稅收秩序的多邊條約。截止目前,已有包括中國、美國、英國、俄羅斯等在內的116個國家或地區參加該公約。是否適用公約已成為G20、經合組織(OECD)等主要國際稅收合作機制判定有關國家或地區合規程度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中央政府根據特區需求將《多邊稅收征管互助公約》延伸適澳,公約將自今年9月1日起對澳門特區生效,為特區履行稅收資訊自動交換的國際承諾奠定了良好的法律基礎,也向國際社會充分展示了特區積極參與稅務合作的態度和有關工作成績。當前,澳門正著力打造“一中心、一平臺”,促進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積極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和國家“一帶一路”戰略,對外開放格局進一步提升和優化,需要加強涉外法制建設和保障。特區參與國際稅收合作,對外就稅收征管作出合理安排,既可避免被認作不合作轄區,提升特區稅務透明水準,也有利於維護澳門自身的稅收收益,為澳門“走出去”參與海外投資的企業提供機制性保護。澳門深入開展國際稅務合作是特區經濟金融領域對外交往的重要一環,將助力特區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二、1月23日,歐盟財長會通過決議,將澳門從稅收不合作轄區黑名單中移除,從而使特區避免了嚴厲的制裁措施。據報道,在中央政府的指導支持下,特區採取了系列應對措施,取得良好效果。能否介紹一下有關情況?

答:去年年底,澳門被歐盟列入稅收不合作管轄區黑名單。中央政府對此高度重視,與特區政府保持密切溝通配合,開展相關應對工作,主要有以下幾方面:一是推動解決歐盟提出的核心問題,包括中央政府加快辦理上述提及的《多邊稅收征管互助公約》適澳手續,及時授權特區簽署《金融賬戶涉稅資訊自動交換多邊主管當局間協議》,同意特區完善離岸制度並對外作出有關承諾等。二是積極向外方闡明中方立場,介紹澳門在對外稅收合作方面取得的成績。葉大波特派員和特區經濟財政司梁維特司長分別向歐盟駐港辦事處主任提出嚴正交涉,促其重視我方關切。三是特區政府和公署均在第一時間發表明確聲明,指出歐盟利用內部標准對其他非歐盟轄區進行審查是單邊的、片面的,不符合澳門實際情況,大力宣傳中央和特區政府所做工作。

下一步,中央政府將繼續協助特區與歐盟保持溝通,妥善應對歐盟的持續審查,積極開展有關後續工作,維護特區經濟金融繁榮穩定。

三、當前,國際稅務合作進一步深化,相關國際評估標准不斷提升。中央政府在支持澳門特區對外開展稅收合作方面有哪些重點?

答:近年來,國際稅收秩序呈現發展勢頭迅猛、透明度要求高、審議力度加強、稅制融合加深等特點。在中央政府支持下,澳門特區不斷適應新形勢,加快開展國際稅務合作步伐。中央政府將秉持“外交惠澳”理念,一如既往地大力支持和協助澳門推進稅收治理、對外開展稅收合作,維護澳門繁榮穩定和長治久安。一是指導特區加強商簽稅收協定的統籌規劃,為投資營商營造良好的稅收法律環境。目前,中央政府已批准特區與重點葡語和周邊國家商簽避免雙重征稅協定規劃,下一步公署將與特區政府共同努力,爭取盡早取得實質性成果。二是繼續支持特區應對相關國際組織和區域性組織的稅務合作審查,協助特區完善對外稅務合作機制體制構建。三是協助特區提升國際稅務合作合規水準,推動落實稅收透明度標准,打擊跨境逃避稅行為,維護澳門在稅收實踐與稅務合作領域的良好國際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