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迴避颱風天『搭的』需求 雷民強促規範八號風球下『的士』收費

2018-08-17

【特訊】日前颱風“貝碧嘉”襲澳期間,治安警察局共查獲 21宗的士違規行為,其中 13宗是濫收車資,以及票控 8宗非法經營白牌車。群力智庫副理事長雷民強認為,政府應藉修訂《的士規章》的契機,研究訂定的士在颱風期間的額外收費,並以此作為標準嚴厲打擊違規的士司機。同時應完善訊息發佈機制,讓旅客入境前知悉本澳颱風及巴士停運情況。

八號風球下,本澳公共巴士、發財巴服務全面停運,有的士司機選擇冒風營業,但在乘客需求與供應不成正比下,有的士司機更向乘客「開天殺價」索機五百至二千元。雷民強表示,雖然不提倡亦不鼓勵颱風期間的士在街上營運,但現實是,颱風期間居民和遊客有乘搭的士的需求,而冒風營業的司機亦希望藉此增加營運收入。在供求均有需求下,他認為當局應藉修訂《的士規章》的契機,研究颱風期間是否准許的士繼續營業,倘許可則要規範相應的收費標準,一來防止濫收車費,二來令冒風險提供營運的司機可以適度增加相應的收入。

他續稱,由於在強颱風期間,仍有大批旅客經各口岸來澳,擠擁在口岸等車大排長龍,的士又是唯一的公共交通工具,然而有司機卻湊機開天殺價,令旅客陷入窘境,使到澳門作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形象蕩然無存。另一邊廂,的士司機在颱風天自行營運缺乏保障,即使發生交通意外,保險公司亦未必理賠。因此,在綜合上述客觀因素後,雷民強認為當局有需要研究應對措施,處理八號風球下陸路通關及交通問題。

一是要應完善訊息發佈機制,讓旅客入境前知悉本澳颱風及巴士停運情況。二是儘早與業界及各方進行溝通、協調,通過科學的數據、風險評估及保險成本等因素,從而釐定出居民和業界均可接受的收費方案。三是擴大監管渠道,獎勵模範司機,協調特別的士服務,緩解居民出行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