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沒講過同性戀係病 老柏生為梁慧琪再澄清

2018-09-08

【本報訊】早前教青局代局長(原副局長)梁慧琪回應學生同性戀訪問中,有報道字眼將「同性戀」與「病」掛鈎,事件引起同性戀組織、社會迴響。教青局局長老柏生昨日澄清,副局長梁慧琪從沒講過同性戀是 「病」。他表示,梁慧琪的思路是若有同學對性取向產生疑惑時可尋求學生輔導員協助,當學生輔導員不具備專業時,可轉介精神科醫生。

上月「轉介同性戀同學去看醫生」報道一出,立即引起同性戀組織、社會迴響。老柏生昨日為梁慧琪澄清,他表示,翻聽錄音、所有逐字稿,梁慧琪從沒講過同性戀是 「病」,其思路是若有同學對性取向產生疑惑時可尋求學生輔導員協助,當學生輔導員不具備專業時,可轉介精神科醫生。

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梁慧琪為教育暨青年局副局長,自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一日起,為期一年。由於有關回應引起社會大迴響,也引起同性戀組織的關注,葡文傳媒向老柏生提問,認為梁慧琪是否具備留任副局長的資格?應否離任?老柏生回應﹕梁慧琪副局長是非常有經驗的行政人員,認同她有能力履行副局長職務,無論在擔任處長或廳長時都有非常大的貢獻,並提出很多政策意見,與學校關係好,處理學校很多事務也非常有經驗。

葡文傳媒又向老柏生問及對婚前性行為的看法,他回應,不評論個別事件,希望婚前性行為的原則為﹕尊重、責任、守法。

鑒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簡稱《國歌法》)已於去年九月一日通過,並於同年十月一日起正式生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亦於去年十一月四日根據相關的法定程序,正式通過將《國歌法》列入《澳門基本法》附件三作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的決定。特區政府制定了《修改第五/一九九九九號法律〈國旗、國徽及國歌的使用及保護〉》法律草案。老柏生表示,小學基本學歷要求中,要求學會國歌,局方將會協助/輔助全澳七十多所學校達到此目的,以及制定了國歌、國旗、國徽、區旗、區徽的教材,讓教學人員按照小學基本學歷要求做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