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請願信
2018-09-10
目前,位處於約翰四世大馬路的莉娜大廈正受到拆除的威脅,現促請澳門特區政府立即採取緊急行動來保育及保護這座對澳門有著深厚且具歷史意義的現代遺產建築。該建築物是二十世紀澳門建築界重要的革新案例,對澳門的建築史上影響深遠,因此,我們必須為下一代保存這座具特別價值的重要歷史建築物。
建築物介紹
莉娜大廈是由著名建築師“José Lei”於1958至1959年間(即二十世紀五十年代末)所設計,是澳門當時第一座設有電梯的高層住宅樓宇。另外,大廈每個單位都以複式設計,建築師獨具匠心,僅在複式單位的下層配置公共走廊作為連結,作為大廈居民出入之用,這使複式單位的上層可擁有更多的使用面積,這種建築設計,堪稱為澳門高層住宅建築史上的最佳典範。
莉娜大廈對澳門的意義
隨著二十世紀下半葉現代主義建築的誕生,莉娜大廈受到當時現代主義建築思潮原則和理念影響下設計而成,使其成為澳門第一代肩負著現代主義思潮下的獨特建築作品。該建築見證了澳門步入採用鋼筋混凝土、水泥和玻璃建築的施工方法的時期。對澳門而言,它是最早期的澳門現代主義建築,突顯了澳門步入現代城市建築上的大躍進,讓莉娜大廈構成澳門現代主義建築的主體。在建築結構方面,莉娜大廈採用了垂直式高層建築設計理念,表現出具創新的建築設施和服務,人性化和合理化的功能性設計等因素,莉娜大廈可說是澳門現代主義風格的最佳作品。
衷心請願
基於此,以下簽署人提議將此建築列入為具建築藝術價值的文物,留給我們的下一代,以便讓此建築成澳門現代主義時期和全球二十世紀的文化標誌。莉娜大廈是一個傑出的建築典範,蘊含著豐富建築藝術價值,應列入受保存建築類別。我們促請澳門特區政府積極支持將此建築納入受保存且具藝術價值的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