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80912號
2018年09月12日
星期三
重視海域管理 拓寬發展空間
2018-09-12
【特訊】2015年12月20日國務院頒佈第665號國務院令,明確澳門特別行政區管理85平方公里海域。特區政府高度重視海域管理工作,早前已實施了《海域管理綱要法》。
在管理執法方面,澳門海關持續加強海上執法工作,設立海上行動指揮中心,當有突大海上事故和拯救行動時,中心便會立即啟動,指揮海上船艇和陸上關員作出即時拯救。同時,海關在新城填海A區、氹仔島的北安碼頭和路環島的聯生工業村碼頭,增設了三個海上運作基地,使海關巡邏船能在半小時內到達澳門範圍內的任一點。管理海域劃分為六個執勤區域,海關按各區域的執法情況,派駐不同類型的巡邏船艇進行巡邏工作。
為促進澳門海域的有效管理,海事及水務局亦持續完善海事管理工作。海事及水務局於2016年發行新版《澳門港口圖》,對澳門海域內的航道、航標、錨地、海事禁區、海床深度以及本澳的地形和地物等資料作更新,明年將會再對《澳門港口圖》進行更新。另外,規範船舶的航行路線,並配合船舶交通管理系統的監察,以保障航行安全。2015年至今海事局共有9艘新船隻完成建造並投入使用,其中包括兩艘大型救援船,加強了海上的救援力量。海事局在《海域管理綱要法》的框架內,正聯同法務局開展《海域使用法》的立法準備工作,以便未來依法開展特區海域的開發與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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