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居民支持《網絡安全法》出台

2018-09-12

【特訊】關於本澳即將出台的《網絡安全法》,最新民調顯示大部分民眾認為有必要建立網絡安全保護系統,但也有人認為此法可能導致公民隱私權、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受到限制。

去年十二月十一日至今年一月二十四日,本澳政府就出台《網絡安全法》進行了大規模的民意調查,共收到反饋意見716條,其中529條來自公共部門,187條來自私營領域,有255條意見表達了對立法的關注,認為此事很有必要,迫在眉睫。同時,也有14條意見認為現有的《打擊電腦犯罪法》已能應對黑客攻擊等網絡違法犯罪行為,更有人認為政府借《網絡安全法》把「網絡監視」合法化,損害公民言論自由權。

安全秘書處辦公室對此回應:《打擊電腦犯罪法》不能滿足需要,因為調查和處罰發生在網絡違法犯罪行為之後,而《網絡安全法》的目的是阻止網絡違法犯罪行為發生,同時,安全秘書處保證,針對網絡違法犯罪的預防性措施不會影響或損害居民的言論自由,個人隱私及新聞自由等基本權利。

《網絡安全法》出台後,公共和私有部門均將納入監管範圍。管理部門共有三級,其中網絡安全常設秘書處是最高監管機構,網絡安全事件預警和反饋中心為執行和協調部門,具體負責網絡監管的政府部門是第三級機構。

─《今日澳門》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