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駁回澳巴保存請求

2010-03-06

【特訊】就中級法院駁回澳門公共汽車有限公司(下簡稱:「澳巴」)提起「效力之中止」保存程序,交通事務局將重新啟動澳門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競標的工作,並按照法定程序抓緊時間做好相關的判給及後續工作,確保公共巴士服務持續運作的同時,新舊模式得以順利過渡。 今年十月中旬澳門的公共巴士服務將進入新階段,配合有關工作,交通事務局於去年十一月起開展了澳門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競標的一系列工作,然而,於今年一月廿二日,「澳巴」向中級法院提起「效力之中止」保存程序,要求中止執行行政長官不接納該公司關於澳門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競標投標書的決定,交通事務局須立即停止有關工作。 昨日,交通事務局接獲中級法院通知,通知內容主要是該法院駁回「澳巴」上述的申請。基於此,交通事務局將重新啟動有關澳門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競標的工作,並按照法定程序抓緊時間做好相關的判給及後續工作,務求使公共巴士服務的新舊模式能順利過渡,不影響公眾乘搭公共巴士。 與此同時,交通事務局亦會嚴格監督現有兩間巴士公司的服務,並透過各項不同措施,包括發展智能交通系統,持續推動公共巴士提升服務水平,回應社會對公共巴士服務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