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警聘外援切合實際需要

2010-03-08

【特訊】有關招聘外籍人士來澳擔任獄警的工作,是由於回歸前,社會上出現了一些不穩定的因素,致使當時的澳葡政府決定從外地聘請人員來澳擔任獄警職務,以協助本地的獄警人員,共同維持監獄的正常運作。因此,在一九九九年之前,監獄已招聘了一百名的尼泊爾籍人士來澳擔任獄警。 回歸後,監獄也曾就是否需要保留外籍獄警的事宜作出討論,考慮到澳門地小人多,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比較密切及複雜;而且根據防患於未然的管理方針,避免再次發生回歸前的混亂狀況;與此同時,如改變現時運作效果良好的系統架構,不排除可能構成監獄內部保安及司法運作上的危機,更有可能令整體公共利益的持續發展也受到影響。所以,維持一定比例的外籍獄警人員,以協助本地獄警人員執行職務,保障監獄的正常運作,是符合實際情況需要的。 回歸後,澳門監獄的人力資源,長期也處於緊張狀況。在此期間,監獄不斷地投入大量人力物力,進行本地獄警的招聘開考,惟效果未如理想,詳細情況如下表︰ 同時,在回歸後,尼泊爾籍獄警亦陸續出現離職的情況,雖然監獄在二零零六年也曾派員赴尼泊爾進行招聘,惟因當時當地的政局問題,招聘效果亦未如理想。因此於二零零七年底,監獄便在越南進行招聘。但無論在一九九九年以前或以後,監獄所聘請來澳擔任獄警職務的外籍人士,均於其所屬國家曾接受軍事人員的訓練,且大部份人員還具備在軍隊服務的經驗;此外,上述人員還需要通過監獄的嚴格甄選,以確定他們的條件是符合法律及法規的有所規定。根據資料顯示,在二零零零年一月,監獄的外籍獄警有一百人,佔當時總獄警人數百分之二十六;而截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外籍獄警只有八十一人,佔總獄警人數百分之十八。 此外,有關本地獄警的招聘,是根據獄警隊伍人員職程內的職位(俗稱實位)來進行,亦只有本澳永久性居民可以投考;而外籍獄警是以散位合同的形式作出聘請。所以,招聘外籍獄警,並不會導致獄警隊伍人員職程內職位數目的減少。 綜合上述各點,維持監獄的正常運作是獄政管理的首要任務,而獄方是按照法律並在符合實際情況的需要下,聘請一定比例的外籍專業技術人員來澳擔任獄警工作,以輔助本地獄警,保持監獄的正常運作。此外,監獄於今年年底,將會展開本地獄警的招聘開考,以填補職程內的現有空缺,希望符合開考條件的本澳市民屆時能踴躍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