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澳開展制訂合作框架

2010-03-16

【本報訊】澳門與廣東省的政府高層領導決定共同制定《粵澳合作框架協議》,並已成立了協議起草工作小組,正式開展工作。工作小組將成立八個專題研究小組,就有關合作的政策、基礎設施建設對接、產業發展合作、優質生活圈、法律事務合作、營商環境建設、共同推進橫琴開發、創新合作方式進行研究,爭取在今年完成協議的制定工作,並爭取將有關內容納入國家「十二五」規劃。 政府發言人譚俊榮(見圖)昨天表示,行政長官崔世安,早前赴北京列席人大會議期間,分別與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曾蔭權及廣東省省委書記汪洋會面,共同商討有關加強港澳合作及粵澳合作機制等議題。 在粵澳合作方面,爲了有效貫徹落實《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全面加快和深化粵澳合作,推動區域互補共贏和共同的可持續發展,造福粵澳人民,粵澳兩地政府的高層領導,已經決定共同制定《粵澳合作框架協議》。通過框架協議的制定,粵澳雙方將全面有效地推進兩地經濟、社會和民生等領域的合作,加強重大基礎設施對接,加強產業合作,促進創新合作,共建優質生活圈,更好地打造亞太地區最具活力和國際競爭力的都市圈。 現時,粵澳雙方成立《粵澳合作框架協議》起草工作小組,正式開展工作。起草工作小組粵方組長是廣東省政府副秘書長、省港澳辦主任唐豪,三名副組長是:一位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廣東省港澳辦副主任廖京山和一位珠海市副市長;澳門特區行政長官已批示委任,澳方組長由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譚俊榮擔任,三名副組長是:行政長官辦公室顧問高展鴻,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主任陸潔嬋和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黃振東。 制定粵澳合作框架協議工作的主要内容有: 一、 在内地與澳門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CEPA)的基礎上,充分利用貨物貿易自由化、服務貿易自由化和投資便利化的政策,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發展,加強兩地產業的優勢互補,共同發展。 二、 結合粵澳合作實際,積極探索擴大自主協商範圍,全面拓展會展、旅遊、文化、教育等領域的合作,促進兩地經濟和社會融合發展,提升優質生活水平。 三、 堅持「科學發展,先行先試」,積極探索區域合作新模式,合作政策新突破,爭取國家的支持和認可。 為深入探討粵澳合作在不同領域的潛力、需求以及方案措施,繼而制訂專題報告和框架協議具體條文,起草工作小組將成立八個專題研究小組,由粵澳雙方分別委派相關部門的官員參與,研究内容包括以下八大方面: (一)綜合政策研究。主要是研究提出粵澳緊密合作的方向、原則、定位、目標,以及合作機制建設等。 (二)基礎設施建設對接。主要是提出粵澳交通、信息、能源、城市供水供電網絡等方面的對接、規劃和具體措施。 (三)產業發展合作。主要研究如何進一步加強粵澳產業關係,加強分工合作,形成產業化體系的思路、對策和任務。 (四)優質生活圈研究。主要研究如何加強兩地社會事業合作,加強人才培育,豐富市民生活,加強民生保障等。 (五)法律事務合作。主要研究如何率先推進「一國兩制」下法律事務銜接以及有關執法協作,加強社會治安、防範和懲治跨境犯罪等合作。 (六)營商環境建設。主要是研究如何共同提升兩地營商環境,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逐步統一產品行業標準、共建國際化營商品牌等。 (七)共同推進橫琴開發。主要爭取國家政策支持,加快橫琴島開發及兩地產業互補。 (八)創新合作方式。將研究政府、民間多元化的合作機制。 《粵澳合作框架協議》的起草工作已正式展開,雙方將在國家有關部門的指導下,在粵澳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通過深入調查研究,創新合作方式,爭取在今年完成協議的制定工作,並爭取將有關内容納入國家「十二五」規劃。 譚俊榮在回答記者的問題時表示,澳門與廣東的合作和澳門與香港的合作,是兩個不同的合作方式。由於澳門和香港都是特別行政區,實行「一國兩制」,情況、地位相等,因此兩地的合作不會有框架協議,不能與廣東省相提並論。他說,澳門與香港的合作有較直接的溝通方式,雙方將在四、五月就合作舉行會議。 粵澳合作在較早前已設有運輸工務和經濟方面兩個工作小組,這次兩地又成立新的工作小組,是否會有衝突?譚俊榮表示,過去粵澳的確已有一些範疇有了合作的模式,但現在框架協議的層次更高,更直接、更深化,涉及八個範疇,原來的基建對接和橫琴開發兩個範疇會納入其中。他強調,現在的協議層次更高,並爭取將其內容納入國家「十二五」規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