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員工職業操守

2010-03-29

這天,源叔與同事小雯相約午膳,期間聊起最近公司的工作安排。 「小雯,你最近代替輝哥接手協調公司所有印刷工作,工作量不輕哩!會不會很辛苦呀?」源叔關心地問。 小雯回應道:「還好,剛接手的時候確實有點吃力,但有其他同事和我一起負責,應該可以應付。雖然公司需要很多的印刷品,既要控制品質,亦要注意降低成本,但為了維護公司的利益,我認為多找幾間公司報價是有必要的,一方面可以比較不同公司的質量及條件,同時亦可以增加整個採購程序的透明度及公平公正。」 源叔對小雯的工作態度讚賞不已:「難怪老闆對你委以重任,如果每個員工像你一樣對公司那麼盡責及忠誠就好了。」 「你別誇獎我啦,對公司盡忠是每個員工的職責嘛。」小雯有點不好意,「不過,我其實有點疑惑,過往公司的印刷工作一直由輝哥一個人全權負責,為什麼會突然交給我負責呢?」 「這……難道沒有人告訴你嗎?」源叔壓低聲音道:「聽說以前輝哥經常將公司的印刷工作交某一間印刷公司負責,私下收取該公司的回佣,所以有時有些印刷品的質量不合格,輝哥也會收貨。不過,這件事早前讓老闆發現了,一怒之下才會重新調配公司的人手及工作安排。其實《預防及遏止私營部門賄賂》法律已經生效,如果輝哥繼續這種做法,真的有機會觸犯法律中有關受賄的規定。」 「原來如此,怪不得老闆叫我與其他行家聯絡,安排與廉署合辦一場私營領域防貪的座談會,原來是想我們能加強認識及防範。其實作為員工對公司有忠誠的義務,要維護公司的利益,這是我們應有的職業操守,希望輝哥能夠明白。」小雯道。 誠然,若員工違背了忠誠義務,除令企業蒙受損失,也會影響行業的公平競爭。故此,僱主應明確界定每個僱員在職務方面應遵守的義務及行規,使各人有例可循。作為僱員,亦應清楚知悉本身的權利及義務範圍,恪守職責,本著「信約必守」的原則履行自己的義務。 (廉署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