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法出台院校自決增辦課程

2010-03-31

【本報訊】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代主任郭小麗表示,新高教法出台後,將設有內外高教評審制度,經專家評審通過後,各院校可自行決定增辦課程,並毋須經政府審批,增加校方自主性。 議員劉永誠表示,本澳目前高等教育學院欠缺規劃,認為高等教育必須面對協調各院校課程,避免重疊,促請設立高校委員會,完善高等教育未來發展,避免各高等院校課程重疊,以及評定開辦高等院校的資格,使之更規範。 馮志強批評,澳門非高等教育水平一啲都吾高,各校教育水平參差不齊,建議整合高等教育,整合資源。 郭小麗表示,新高教法出台後,將設有高教評審制度,院校經內部評審,完善不足後,再由專家作外部評審,希望透過內/外評審機制,提升質素。又稱,正計劃由香港具有豐富經驗及公信力的機構,評審本澳各高等院校素質。有關制度生效後,若經專家評審通過,各院校可自行決定增辦課程,並毋須經政府審批,增加校方自主性。 對有議員問到本澳法律人才培養,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表示,政府組織的多項計劃和本澳院校課程,一直有為本澳培養法律人才,澳大法學院會持續調整教學內容適應需要,未來校方將成立專責小組展開針對本地法律的相關教材編寫,制作中文版教科書,希望在兩、三年內出版,提升教學質素。澳大並考慮與理工合作,挑選適合的葡文法律教科書,或更進一步的一般中葡法律等翻譯。 澳大副校長黎日隆表示,「得大樓無大師」的大學是不行,師資質素,加強教師團隊的研究力量,招聘時要求也會日漸提升,也希望政府的資源政策也相應配合,吸引國際上優秀人才來任教。對於外界普遍關心的畢業生素質提升上,校方將利用橫琴新校契機,創設書院式校園生活,配合通職教育等課程改革,培養學生朝全人方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