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聞納集

2010-04-03

檢察院檢控非法旅館案 △檢察院就一宗非法旅館案完成偵訊工作,並以違令罪及非法僱用罪控訴兩名被告。 案情顯示,涉案被告為兩名本澳男子,分別為本澳某物業珠寶店東主及經理,年齡為五十九及五十三歲。兩人涉嫌於新口岸某大廈經營非法旅館,被有權限當局發出關閉通知令。但兩被告人在已清楚知悉有關通知令並已受到告誡後,仍然故意違反該命令,並繼續經營有關非法旅館。二OO七年一月,在警方的一次巡查行動中,不但發現有關非法旅館仍然繼續營業,兩名被告更被發現聘請了一名內地清潔工人,而該人並不具在本澳工作的資格。 承辦檢察官分析案情及證據後,認為有強烈跡象顯示兩名被告觸犯了一項違令罪及一項非法僱用罪,故依法提起控訴,案件已移送法院排期審理。  

一名在囚人因癌症病逝  △一名持內地通行證的男性在囚人,因患有肝癌於四月二日在仁伯爵綜合醫院病逝。 病逝在囚人姓沈,廿八歲,持有往來港澳通行證,原籍珠海。在二OO七年因加重盜竊罪,被判五年三個月徒刑。該名在囚人於二OO九年九月被證實患有末期肝癌;期間,因病情不穩定,需要經常送院接受治理。其後於二O一O年一月四日因病情反覆需再度入院並進行手術,並一直留院觀察治療,然而卻因為癌細胞已擴散的關係,至四月二日上午終告不治病逝。 有關該名在囚人的病情,獄方早已通知其家人;而昨日因其病情漸趨嚴重,並且進入彌留狀態,所以監獄人員隨即通知其家人來澳探望。現階段,獄方已安排監獄社工人員協助其家屬處理有關善後跟進工作。  

「性格特質面面觀」講座 △由工聯北區綜合服務中心主辦,澳門基金會贊助的「性格面面觀」講座日前於該中心順利舉行。是次講座對象主要以青年為主(見圖),目的是讓他們了解不同性格的行為態度,以便有效地對自己和他人進行理解。該中心心理輔導員鄧應南表示,年青人的自我認同多以同儕為參照,如果得到別人的認同及理解,那麼就能肯定自己。可是一旦別人不能理解時,他們就會想自己是不是有問題。實際上,他們忽略了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自己對自己的理解,他們內在的聲音是否一直認同自己、肯定自己嗎?我們不難發現,年青人常常出現「認同困難」。因此希望藉著講座向年青人講述不同性格類型的特點、行為模式,也希望透過「現實遊戲」以加深他們的理解和反思。 活動後有青年表示,有時感到生活無意義、無趣,常常有挫敗感,無論怎樣用心都不像其他人那樣好。通過這次講座的學習,對自己和他人的性格有了基本認識,亦了解到自己性格的亮點和暗面,以及學會在生活中如何與不同性格的人和睦相處。 另外,該中心將於五月舉行的「如何提升個人表達能力」工作坊,邀請了許國杰先生擔任導師,對象為十四至廿九歲之有興趣人士。查詢請電:二八四七O七八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