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家庭暴力受害婦女增

2010-04-09

【本報訊】婦聯勵苑去年共有五十九名婦女和三十二名子女入住,較二OO八年增加百分之二十一。婦聯建議,盡快為家庭暴力法立法,保護受虐者。 勵苑成立五年來,共接收一千九百個求助電話,其中去年共有一百九十一個求助電話,去年入住婦女人數有五十九人,其中近三分一婦女攜同子女入住,較二OO八年增加百分之二十一。入住的婦女中,有百分之七十是被丈夫虐打,另有前夫、同居者等施虐者。一半以上是忍受虐待在五年或以上,有四成多更是受虐年期高達十年或以上。 由於近四分一入住婦女是二度入住勵苑,以及入住人數逐年上升,反映本澳家庭暴力的嚴重性及反覆性。婦聯促請政府盡快啟動家庭暴力的立法工作,清晰界定「家暴」和「保護對象」的概念;而且除家庭成員外,還應把前配偶、同居男女關係納入保護範圍內,引入「保護令」加強對受虐婦女和子女的保護,內容包括:禁制令、遷出令、隔離令,令受虐者得到更好的保護。 又建議,加強前線工作人員培訓,包括社工、醫護人員、警察、教師等,使能盡早識別出有問題家庭,及早施以援手。對曾遭受家庭暴力困擾家庭,加強跟進和支援服務,以及設置家暴施虐者輔導及治療機制,加強改變施虐者的暴力行為和學習控制情緒,對家暴施虐者提供輔導治療,使其能重返正常的家庭生活,包括戒除酒癮、戒賭、心理輔導和精神治療等。針對男女兩性在家庭角色的不平等,建議在學校設立性別平等課程,從小培養下一代男女平等的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