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責成中天履行長遠供氣責任
2010-04-16
【本報訊】能源業發展辦公室表示注意到近日有關天然氣供氣的報導,重申特區政府確保能源供應安全穩定的政策不變。 能源辦指出,確保能源供應的安全,優化城市的能源結構,是特區政府引入天然氣的政策目標。故透過公開競投方式於二OO七年與中天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下簡稱中天公司) 簽署「天然氣輸入及傳輸公共服務批給合同」,負責為澳門尋找和輸入天然氣。 按照批給合同內訂定的計劃,中天公司須以管道氣和液化天然氣接收站兩種方式分階段向澳門供氣。到目前為止,短期方案利用管道供氣已兩年,二OO八年及二OO九年供氣分別為8238萬立方米和9337萬立方米,供氣量是逐年穩步增加。至於第二階段的長期供氣方面,是在黃茅島或附近海域興建液化天然氣接收站。期間,中天不斷尋找氣源及逐步推進長期供氣方案。二OO七年中天股東之一的澳門天然氣有限公司與內地發電企業簽署了「合作建設天然氣發電專案框架協定」,二OO九年與印尼簽署供應澳門液化天然氣的意向確認書。 政府對於專營公司的監管包括技術,營運和經濟狀況等。中天的回報是以內部回報率模式計算,對於這類資金密集型的大型基建項目,營運前期一般都呈虧損狀態。一直以來,政府均嚴格監管其營運狀況,而中天公司的財政及營運狀況一直都在預期計劃內。 同時,政府證實已收到中天公司呈交的二O一O年供氣1.8億立方米的計劃,現正就計劃內提出價格上調的合理性進行分析。政府將綜合評估各種因素,尤其對電價的影響。 政府重申,中天作為一家為澳門尋找及輸入天然氣的專營公司,必須以保障公眾利益為前提,按計劃確保天然氣的長遠穩定供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