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重申保障本地工人就業

2010-05-05

【本報訊】多項公共工程相繼揭發黑工、員工被拖糧,議員希望政府可以由源頭改善,即標書中列明對分判的處罰,又希望公共工程可全面禁止輸入外勞,使公帑能用於澳門人身上。 關翠杏提出,分判制度因缺乏監管導致行內關系混亂,工程款項被拖欠、僱員被欠薪、政府如何面對?雖然政府回應會對聘用黑工的承建商作出五年內不接納投標的處罰,但建築商可透過合作伙伴,再次對公共工程投標,處罰起不到大作用,希望政府研究分判制度和伙伴制度,令處罰起到實際作用。 零九年首三季公共工程中,創造了一萬六千多個就業機會,當中只有六千九百多個本地職位,她追問政府,有否考慮公共工程對本地建築業起到的成效?又有否考慮未來公共工程全面禁止輸入外勞,使公帑能用於澳門人身上。麥瑞權建議,政府可及早為建築工人進行技術培訓,落實持證上崗政府,既可提升本地工人職業技能,又可與世界接軌。 劉仕堯表示,由零八年十二月至零九年間,政府推出的各類公共工程累積創造約一萬個就業機會,本地工人主要包括道路修繕、裝修等較普遍性的工種,外地工人主要包括水上作業專業工人、鑽樁工人、橋樑維修之專業工人及攪拌樁工人等,其中,土地工務運輸局展開的工程所提供的就業機會本地工人約佔七成,外地工人約佔三成。當然,在保障本地工人就業機會的前提下,一切以本地工人為本,但有部分工種則視乎其專業性聘用外地工人的比例會稍高於本地工人的數目。政府關注到本地建築工人年齡層和就業工種的分佈,正積極加強與勞工團體的合作,透過再培訓計劃,為建築工人轉型,協助他們投入不同崗位,以解決就業錯配的現象。 對分判問題,他重申,分判是歷史遺留問題,政府對工程的各個環節均作出嚴格監管,除派員不定期巡查和跟進外,亦有長駐工地的外聘工程顧問公司監察工地的日常運作。如一旦發生總承建商或分判商拖欠工人薪金或者工業意外等情況,定必責成總承建商負起因事件所衍生的停工、延誤等一切經濟損失,並以法律賦予的行政措施,確保總承建商承擔工程實施過程的法律及經濟責任。同時,在執行過程中亦會不斷檢討及完善,確保各承建商、分判商以至工人都得到應有的保障。未來將考慮在標書中,加入分判和合作伙伴的應付上的責任,由源頭上改善。 勞工事務局局長孫家雄則稱,目前有五萬多名建築工人已獲發職安咭,礙於法律滯後,未能推出持證上崗,當局將會協助有關立法,使持證上崗能得以早日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