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告夫駕車疏忽 獲保險公司賠償

2010-05-05

加拿大一女子在車禍中受傷,但保險公司拒賠。該婦女轉而控告丈夫開車疏忽,二十六日,法院判保險公司支付超過十萬加元的賠償。 這位名叫珍妮弗的婦女家住維多利亞。二OO七年七月,珍妮弗和丈夫、孩子一起駕車出遊,由她的丈夫瓦希德負責駕車,結果汽車撞上橫穿馬路的小鹿,導致珍妮弗受傷。 珍妮弗的律師馬西奧二十六日說,珍妮弗丈夫的保險公司--不列顛哥倫比亞汽車保險公司拒絕向她支付賠償,理由是:撞上小鹿而導致車禍的因素是不可抗拒的。 馬西奧說,他們不得不轉而控告瓦希德,從而由保險公司支付珍妮弗受到的傷害賠償。 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最高法院二十六日公佈的判決書上說,瓦希德在法庭上承認他當時開車的時速超過了規定時速,並且是一邊聽音樂一邊開車,法庭由此認定瓦希德疏忽。 馬西奧說,進行法律訴訟是這個家庭解決賠償問題的唯一辦法。「目前珍妮弗和瓦希德還住在一起,並且仍是一對快樂的夫妻。」馬西德補充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