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台文化創意產業可交流合作

2010-05-08

【本報訊】有台灣學者認為,台灣進行文化創意產業已有相當的經驗與資源,台澳之間可以進行交流合作。 行政長官崔世安在今年的施政報告中首次將發展澳台關係列入施政範疇,表示政府將全面推進澳台各領域的交往和合作,吸收台灣的發展經驗;政府將優先以商貿、旅遊、會展、文化、教育和創意產業等方面為切入點,充分發揮民間的積極性,加大澳台合作力度,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的實現。對此,台灣崑山科技大學教授吳漢認為,如果這樣,未來澳台關係必將展開嶄新的一頁。 吳漢不久上前在澳門的一個座談會上談到台澳文化創意產業的交流與合作。他介紹說,台灣自二零零二年已提出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劃,至今已有不錯的成果。去年台灣「行政院」通過了「創意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方案」,提出二大主軸、五大策略和六大旗鑑產業,計劃四年總投入二百十二億多元新台幣,使台灣成為亞太文創產業匯流中心。預計至二零一二年,產業總產值可達一萬億元,並增加二十萬就業機會。 他認為,台澳今後可以在文化創意產業進行交流與合作。澳門與台灣兩地均因為殖民文化的移入,分別孕育了獨特的多元文化特色,這正是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的基礎。他說,每個社會都有文化及其創意,差別在於是否有政府的具體協助。因此澳門發展文化創意產業,政府的政策是關鍵因素。他表示,台灣進行文化創意產業已有相當的經驗與資源,台澳之間可以進行交流與合作,一方面引進台灣的人才與產業,另一方亦可以將澳門的年青人送到台灣培訓,或者在雙方高等院校之間進行學術交流。 吳漢說,澳門每年有超過二千萬的遊客,如果能夠把澳門的獨特文化加上創意包裝,讓遊客們喜歡澳門文化,願意購買相關文化創意產品,觀光旅遊產業就成為文化創意產業最好的載體。另一方面,文化創意產業並非單一的產業,可以與各行各業連結,進行創意包裝,透過電視、電影和電腦網絡等媒體的傳播,將澳門的形象深植人心,並且行銷全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