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00512號
2010年05月12日
星期三
商丘政法委書記 向冤獄10年「殺人犯」認錯
2010-05-12
【中新社柘城五月十一日電】(記者 趙敏 李志全)「這是政法部門的恥辱!」河南省商丘市政法委書記王建民十一日握著冤獄十多年的「殺人犯」趙作海的手說,自己代表市政法部門表示歉意,並表示堅決不回避錯誤。 當日,在商丘市柘城縣老王集鄉余廟村、趙作海妹妹的家所在地,王建民和該市公檢法主要負責人一行前來慰問,並送來慰問金。 「這是個錯案。」王建民握著趙作海的手說,錯案就是錯案,商丘市委高度重視這個案,並成立專案組查究,對追責、賠償和「碎屍案」偵破等提出明確要求,立案查處涉案人員的違法違紀行為。「相信製造冤案者一定會受到法律懲處和紀律懲治。」 王建民對現場的媒體說,儘管這個案子發生在十多年前,但對現在的工作有很強烈啟示。他表示,公安機關正抓緊對該案中無名、無頭男屍進行調查,相信殺人真兇一定能找到。 面對媒體和眾官員,滿臉疲憊的趙作海連連鞠躬,並一再說,「感謝黨,感謝政府,感謝各級領導。」 此前,河南省高院院長張立勇曾表示,出現這樣的判決,三家辦案機關都是有責任的,是沒有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也沒有堅持疑罪從無的原則。 張立勇說,做錯了事情就要承擔責任。目前,河南省高院紀檢、監察部門已經立案調查,對不負責任的審判人員追究責任。 五月九日,「殺害」同村人在監獄已服刑十多年的河南商丘村民趙作海,因「被害人」趙振晌的突然回家,被宣告無罪釋放,河南省有關方面同時啟動責任追究機制。 這被中國媒體認為是「佘祥林案」的翻版,亦暴露出中國刑事訴訟機制的一些沉?痼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