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步解決各區非法招牌

2010-05-29

【本報訊】民政總署關注各區存在的非法安裝招牌,並按輕重緩急跟進處理,逐步將問題解決。由於本澳已進入雨季和颱風季節,民署亦加強巡查,以確保公眾的安全。 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昨天舉行記者招待會﹐副主席李偉農表示﹐民署十分關注各區存在的非法安裝招牌,對於有即時危險的非法安裝招牌,民署會即時進行清拆。至於未有即時危險的非法招牌,將先行透過通知書限期相關物主申請准照或自行清拆﹔倘有關物主沒有在指定期間內作出處理,民署將進行清拆,並依法向物主追收清拆費用。 他說﹐根據第7/89/M號法律及《公共地方總規章》對有關廣告活動的規定,凡於房地產、車輛或任何建築物外向公眾展示的廣告,須事先取得由民署發出的准照。因此,針對相關人士非法安裝招牌的不法行為,民署依法作出檢控。他表示﹐今年至五月初,民署對非法安裝招牌的物主提出的檢控有一百七十九宗,達到去年全年二百五十宗的七成多。另外﹐棄置及已經清拆的招牌有二百個。 關於申請安裝招牌方面,民署於二零零八年中已向申請者提供「廣告及招牌安裝指引」,規範裝設廣告招牌的尺寸、離地高度及安裝規格等。倘有關招牌的安裝或內容受特別管制時,民署將先諮詢權限部門的意見,作為審批申請的考慮。 圖為: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昨天上午舉行每月的公開會議﹐有三所學校的學生出席﹐並提出有關市政、衛生等方面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