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高樓截層賠償官商暗室談判 政府割地賠款或超廿億

2010-06-14

新一屆特區政府在其施政方針上強調建構陽光政府,以圖撥亂返正,扭轉過去施政不透明從而引發嚴重貪腐問題及官員濫權的現象。對此,市民殷殷以期。可是,新政府施政半年,政務卻始終未透陽光,公帑開支亦隱晦難辨,其中東望洋斜巷超高層地盤所及之賠償可能遠超二十億卻仍是由官商進行黑箱作業談判而非訴諸司法裁決;「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十周年成就展」除了在北京一地之費用為三千二百萬之外,巡迴在其他城市續展之費用和所判承辦商卻隱而未露;包公馬路政協副主席辦公室之興建涉及款項逾億元亦未見公開競投,以上個案僅屬冰山一角,可見,與構建陽光政府的方向仍有極大距離。立法議員區錦新對上述問題向當局提出書面質詢,內容如下: 書面質詢 「特區政府在二零零八年頒佈了第八三/二零零八號行政長官批示,對松山周邊地段作出建築高度的限制。東望洋斜巷一個超高層地盤在限高批示頒佈後,反而是日夜趕工,樓高迅速飆升到超出批示的限高高度。坊間均一致認為這是發展商謀取最大利潤的一種手段。當然這種手段要能夠成功,還賴官員的合作,包括對其趕工增高視而不見,還有須以黑箱作業方式由官員與發展商商討賠償,則發展商及官員都可獲最大的效益。所以事後傳出發展商要求二十億的賠償,而劉司長亦公開表示「唔係佢要求咁多我就俾咁多」,間接證實發展商確實獅子開大口。及後,因商討內容曝光,賠償再重新討論。時至今日,商討內容未見透露,但據消息人士稱,現時商定的賠償額仍以億計,且尚須免費加批一幅土地作補償。若消息屬實,則賠償額將遠超二十億。 特區政府在回歸十周年時,在北京舉行「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十周年成就展」,但卻不顧現行法律所規定的,凡金額達二百五十萬以上之工程或七十五萬以上之承批服務,均應以公開招標方式判給。竟將此達三千二百萬之服務承批合約以豁免公開競投方式直接批給一公司承辦,事後政府雖然以獲批公司「具備了大型活動和會議展覽策劃工作的技術和經驗」及在北京有分公司為由作辯解,但難消公眾之疑慮。三千二百萬僅為北京一地展覽之費用,及後展覽在內地多個城市舉行,但費用未見透露。陳局長當日回應傳媒質疑時表示不排除在其他城市展覽時將有關服務提供開標競投,但卻始終未見開標。 包公馬路十四號現正興建政協副主席辦公室,據稱造價達億元,但同樣沒有作公開投標,而是以邀請標方式進行。但據消息透露,三間獲邀落標之公司皆為同一集團所有,三個標價差額僅為一千萬。若屬實,其邀請標實僅具形式。 為此,向行政當局提出書面質詢: 一、東望洋斜巷一爛尾地盤,因政府毀約(政府已批准其興建但及後因城市發展規劃而作出修改就等同於推翻合約)而正與政府商討賠償,賠償額仍以億計,而且尚須免費加批一幅土地作補償,其賠償額將遠超二十億,令人吃驚。法治社會中,凡涉及官民間糾紛的巨額賠償時,均應交由司法仲裁。但澳門政府卻一再迴避法治社會的正常模式,到底其理安在? 二、「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十周年成就展」,費用三千二百萬僅為北京一地展覽之用,及後有關展覽在內地多個城市舉行,因均超過法律規定公開招標之額,政府有否依法就有關批給服務進行公開競投?現時先後在那幾個城市進行展覽?各個城市之費用各為多少? 三、包公馬路十四號現正興建政協副主席辦公室,據稱造價達億元,為何不作公開投標?政府邀請了哪三家公司參與落標?其標價分別為多少?是哪一家獲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