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代表隊出征巴林 參加國際兒童運動會

2010-06-15

【特訊】參加二零一零年國際兒童運動會的澳門體育代表團,於昨日(十四日)下午五時三十分前往政府總部辭行,澳門體育代表團一行精神抖擻集合於政府總部,獲行政長官崔世安授予澳門特區區旗及作出勉勵。 崔世安在儀式上勉勵運動員,他表示,參加是次運動會的均為十二至十五歲的年青運動員,是運動員生涯中一個重要階段,年青運動員有機會參與大型國際比賽,在努力爭取成績的同時,在參賽期間亦應廣交朋友,發揮親善大使作用,展現澳門特區青少年運動員的新一代的精神風貌,同時強調特區政府將致力在體育範疇上推動培訓工作,期望培育更多有潛質的年青運動員投身競技體育。 體育代表團團長、體育發展局副局長潘永權在致詞時指出,國際兒童運動會自一九六八年舉行至今已經有四十多年的歷史,每屆參加的國家及地區眾多,澳門青少年參與比賽,與來自世界各地的青少年競賽,可以從中磨鍊他們的毅力,積累臨場比賽經驗,增廣見聞,交流心得,通過比賽建立友誼。 澳門體育代表團成員共二十五人,將參加田徑、游泳、乒乓球、跆拳道等四個項目的比賽。運動會舉行日期為六月二十九日至七月二日,主辦地點為巴林麥納瑪市。 出席辭行儀式的還有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體育發展局局長黃有力、副局長戴祖義、體育委員,以及參賽項目總會領導及代表。代表團於六月二十六日出發,並於七月三日回程返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