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抽查柴油車尾氣 緩衝期過即發告票

2010-06-16

【本報訊】交通事務局昨日起進行為期三個月的道路隨機抽查柴油車尾氣工作,測試路面行駛的柴油車尾氣排放是否符合標準,三個月緩衝期後,該局會向不合格的柴油車發出告票,強制要求改善尾氣排放,透過該行動監管柴油車尾氣排放。 交通事務局昨早聯合交通警,於沙梨頭北街設置路障,隨機抽查柴油車尾氣排放,測試尾氣排放是否符合六十個煙霧單位的標準,若不符合上述標準,將會向司機發出通知書要求於三十日內到驗車中心進行驗車。 交通事務局稽查處處長鍾慧璇表示,道路隨機抽查柴油車尾氣工作將進行三個月的緩衝期,透過不定期的道路抽查行動,收集本澳柴油車尾氣排放數據,緩衝期過後會對不達上述標準的司機發出告票,強制要求改善尾氣排放。 被抽查的司機高先生認為,抽查行動設於非繁忙時段,作用不大,又希望,可以著重抽查車齡較高的柴油車,才能反應實際情況。 未來三個月,交通事務局會不定期到本澳各路面進行柴油車尾氣抽查工作,且不排除會對重型的柴油車,如發財巴進行抽查,透過該行動監管柴油車尾氣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