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00617號
2010年06月17日
星期四
夏威夷立例 禁止售賣魚翅
2010-06-17
保育鯊魚的行動大有進展!美國夏威夷州州長林格最近簽署禁止持有、販賣或分送魚翅的法案,從明年七月開始,當地餐廳禁止販賣魚翅料理,違者將罰款一點五萬美元(約十一點七萬港元),而這也令夏威夷成為全美第一個立法禁賣魚翅的州份。 魚翅是許多餐廳的頂級菜餚,鯊魚保育人士史都華說﹕「魚翅每磅二百至四百美元,全世界都知道魚翅等於金錢,只要有海岸的國家,都有人在捕捉鯊魚。」 夏威夷開創美國先例,州長林格日前簽署禁用魚翅法案,持有、販賣和交易魚翅都不被允許,唯有獲得州政府有許可的研究人員不在此限。從二零一一年七月開始,當地餐廳將禁賣魚翅料理,違者罰款一點五萬美元,而且會越罰越重,第三次違法除了罰錢,還會被判一年徒刑。 總部設在紐約的「鯊魚救援者」成員指出,魚翅交易讓鯊魚被活活地切下魚鰭,然後再拋入海中自生自滅。如今,夏威夷立法重罰,為的就是要維護生態平衡,也希望能帶動全美其他州,乃至全球各國立法禁賣魚翅。金藝康說,她備戰日本留學考試及「本考查」(類似香港的大學入學公開試)時「很吃力」,但「高中一年級起學的日語幫了很大忙」。她表示,溫習過程最辛苦的不是學日語,而是要記熟日本的文化和民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