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院完成兩竊案偵訊

2010-06-21

【特訊】檢察院完成兩宗盜竊案的偵訊檢控工作,依法以盜竊、加重盜竊等罪名對涉案的兩名被告提出控訴。 首宗案情顯示,涉案被告姓周,男,二十歲,內地居民。二零零九年六月二日,該名男子進入路氹城某娛樂場,趁被害人在賭檯賭博不留意的情況下,取去其放在座位上的公文包,並放入進自己的手提包內帶離現場。被害人離開賭檯時,發覺裝有人民幣及證件等物的公文包不見,故立即報警。同日下午,娛樂場監控員發現被告再次返回娛樂場,隨即通知保安員將其截獲。 次宗案件涉案的男被告姓謝,卅一歲,內地居民。去年十月七日,當被害人進入南灣區某酒店時,被告利用地圖指南遮掩一銀色鐵夾,企圖夾取被害人褲袋內的十萬元港幣,但當場被發現及制服,並交警方處理。 承辦檢察官分析案情及證據後,認爲有強烈跡象顯示上述案件的兩名被告分別涉嫌觸犯盜竊及加重盜竊罪,故依法提出控訴。案件已移送法院排期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