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詐騙房津

2010-06-24

【特訊】廉政公署揭發一宗公務人員騙取房屋津貼的個案,某自治部門的一名員工利用偽造的租單騙取津貼達二十餘萬,經調查取證後,廉署得出的結論為:嫌犯以連續及既遂方式作出觸犯澳門《刑法典》第211條第1款的一項「詐騙罪」,案件已移交檢察院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