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組揭天台屋出租謀利

2010-06-30

【特訊】「非法工程跨部門常設拆遷組」(以下簡稱「拆遷組」)今日(六月廿九日)展開恆常清拆行動。被清拆的新建天台屋位於東方斜巷附近,違法人將剛建成的天台屋分租予兩戶謀取私利。政府強調,小組會持續清拆行動,呼籲居民不要心存僥倖趕建僭建物,只要屬新增個案定必嚴厲打擊,即使跟進過程中已建成甚或有人入住,亦會清拆,並會對違法人追繳清遷費用和追究相關法律責任。政府今年自四月份起已累計持續拆卸了逾四十宗個案,當中包括約廿宗在限期內自行清拆個案。  

分租圖利並違規用水用電 今日被清拆的僭建物位於東方斜巷天通里十號德明大廈三樓A單位對上新僭建而成的天台屋。同一座大廈三樓B單位亦涉及僭建天台屋,但因當事人自願拆除非法工程,現已恢復原來狀況。 然而,土地工務運輸局於今年接到投訴指大廈三樓A單位正僭建天台屋,局方隨即展開處罰程序,多次於上址張貼及在報章刊登禁制工程令,通知三樓A座的違法人必須在限期內盡快拆除非法工程。由於違法人在限期內並無向政府表示自行清拆的意願,故拆遷組決定於今日上午展開清拆行動。 上址違法人不僅霸佔大廈公共部份的天台僭建天台屋,並將新建成的天台屋分租圖利;更在本身居住的單位與天台屋之間非法接駁供電、供水和排水系統,涉及違規用水和用電。在拆遷期間,電力公司人員亦切斷了現場非法接駁的電源。 鑑於違法人在政府屢次勸諭下仍不理會政府的清拆令,政府稍後將向違法人追收罰款及清拆費用。  

三月共清拆逾四十僭建物 租住天台屋的兩名租客中,其中一名已自行搬走物品並離開現場,另一租戶的物品亦已搬往政府安排的暫存倉,故該名租戶可於指定時間內聯絡土地工務運輸局取回物品。政府呼籲,任何人士不要租住或購買僭建天台屋,以免招致損失。由於政府在清拆大廈僭建物前,會事先通知和要求違法人在指定期限內向土地工務運輸局了解自行清拆情況。期限過後,清拆行動一旦展開,即不可撤回。 為了重點打擊新建、在建中的非法工程,政府今年累計已持續拆卸了逾四十宗僭建物,當中包括約廿宗在限期內自行清拆個案。  

新建成都要拆不存尾班車 土地工務運輸局重申,會嚴厲打擊非法工程,當中,以在建中的新增個案、危害所在樓宇結構安全、僭建物本身殘危、塞渠漏水、影響公眾衛生和影響防火安全等個案會作優先處理。此外,政府數十年來利用現行的法例處理非法工程,故不存在所謂的「尾班車」。 為逐步解決歷史遺留的問題,政府及市民均不接受在所謂原僭建物上進行的維修或保養工程,常以投訴方式表達反對意願;局方也視之為新增個案處理。由於打擊非法工程行動已形成恆常的機制,呼籲居民不要心存僥倖趕建僭建物,只要屬新增個案,即使跟進過程中已建成甚或有人入住,亦會被清拆。一旦被政府採取強行清拆行動,違法人將要承擔有關後果,被科以罰款和追究相關法律責任等,尤其是加重違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