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最低工資立法不容再拖

2010-07-23

【特訊】議員關翠杏指,推行最低工資是本澳法定必須採取的措施,亦是僱員階層,特別是低收入者長久的期盼。當局應負起責任,儘早就立法展開前期工作,推動社會就最低工資的內容和實行方式作充分討論,形成共識,令長期處於弱勢的低收入僱員得到保障,以避免本澳在職貧窮問題進一步惡化。關翠杏口頭質詢當局,指公共部門外判清潔和保安服務工作人員最低工資措施實行三年以來,當局表示一直有對成效作出檢討,有關檢討結果如何?而當局有否為啟動最低工資立法,設定具體計劃和安排? 關翠杏口頭質詢如下: 「最近,香港立法會已通過《最低工資條例草案》,待訂出最低工資水平等跟進工作完成後,最低工資制度即可落實。 反觀本澳,有關最低工資的國際勞工組織公約早已適用,而一九九八年制訂的《就業政策及勞工權利綱要法》,亦已明確規定須訂定最低工資及作定期調整。但十多年來,除公共部門外判清潔和保安服務規定了最低工資外,當局在推動最低工資擴至私人領域方面卻從未認真面對。 推行最低工資是本澳法定必須採取的措施,亦是僱員階層,特別是低收入者長久的期盼。當局實應負起責任,儘早就立法展開前期工作,推動社會就最低工資的內容和實行方式作出充分討論,形成共識,令長期處於弱勢的低收入僱員得到保障,以避免本澳在職貧窮問題進一步惡化。 為此,向當局提出以下質詢: 一、自公共部門外判清潔和保安服務工作人員最低工資措施實行三年以來,當局表示一直有對成效作出檢討,並在汲取經驗及取得社會共識後開展設立最低工資的工作;然而,有關檢討結果如何?為何未見公佈?當局又汲取到哪些經驗?在推動社會尋找共識方面當局做了哪些工作? 二、今年初,當局在回覆議員質詢時表示,特區政府一直重視法定的「確保最低工資及其定期調整」的問題,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亦一直就有關議題定期作出討論。請問有關討論情況如何?相關工作有何進展? 三、雖然本澳早已引入「制訂最低工資確定辦法公約」,亦於一九九八年透過法律確定「確保最低工資及其定期調整」的目標,但至今為止,本澳最低工資立法工作尚未展開。經勞工界力爭之後,當局才在公共部門外判清潔及保安服務推行最低工資規定,並以「工作收入補貼計劃」作為支援低收入人士的臨時措施。然而,對於最低工資立法,既無時間表,更無開展其他實質工作,似乎想一直「拖」下去。到底當局對該問題的取態為何?有沒有為啟動最低工資立法設定具體計劃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