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驗師促完善職程

2010-07-27

【本報訊】立法會現正審議「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澳門衛生局全體化驗師認為該職程有悖常理、粗製濫造。昨日傍晚,近二十名代表前往政府總部向行政長官遞信,希望政府建立、完善化驗師職程和資格認證。 澳門衛生高級技術員協會理事林子輝指出,化驗專業有「高級衛生技術員」(化驗師) 及「診療技術員」兩個層次。兩者的專業程度不同,存在從屬關係,「診療技術員」負責實際操作,「高級衛生技術員」更有主導、協調、管理的工作,責任較重。現時,政府有三十一位「高級衛生技術員」,「診療技術員」有九十二位。 澳門衛生局全體化驗師認為,立法局現正審議的「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將摧毀化驗專業二級層次架構,漠視化驗師的專業,故感到強烈不滿,促請當局作出修訂。 他們指出,根據聯合國國際職業標準分類,「化驗師」和「藥劑師」同歸入第 II 類,而「診療技術員」則屬第 III 類。澳門衛生局全體化驗師建議政府參考國際標準修改法案,將所有「化驗師」與「藥劑師」同列入專業師級職程。同時,衛生局須訂定考核機制,提供渠道讓符合資格的專業人員晉升至師級職程。 澳門衛生局全體化驗師要求當局完善化驗師職程,設定不同層級,並確立各層級管理制度,且層級之間的福利及待遇保持一個明顯的合理層次差距,直接體現逐級而上所需承擔的職責及技術風險。他們指出,若當局不修訂職程,「診療技術員的薪酬高於化驗師」,而且,兩者的入職點則只是相差十點。 另外,澳門衛生局全體化驗師促請政府重視化驗師專業發展,引進行業認證制度及對業界實施有效監管,以推動行業長遠健康發展。更重要是專業認證註冊制度出台時,衛生局需適時為各個專業師級職程進行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