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十墓地暫未具刑檢條件立卷宗

2010-08-11

【特訊】檢察院昨日回應行政當局處理舊西洋墳場十幅墓地的報導,指出自今年初收到多份刑事檢舉和行政違法性申訴。檢察院表示,刑事檢舉部份正收集材料處理中,暫時未具法定條件開立刑事卷宗,但不影響行政處理;至於行政違法性申訴,檢察院指依法應由有權限實體作出處理。 【又訊】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發出說明,回應涉及以權謀私的墓地批給報導。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表示,由零七年至今,特區政府曾跟進一宗墓地長期使用權的申請個案,第二屆同第3屆特區政府,都曾分別兩次駁回申請,之後利害關係人通知行政長官辦公室同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會將個案送交檢察院處理。辦公室透過新聞局發出的說明亦指出,零二年設立民政總署後《市政墳場規章》同《永久性墓穴租賃內部規章》在新的行政法規生效前,至少維持超過兩年,並非報導中所指只有十四日可用期。說明又指出,前臨時市政局執委會主席於零一年依法批准十個永久性租賃用途墓穴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