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巴執身彩 獲判一標段新巴服務

2010-08-20

【本報訊】交通事務局透過局部判給和直接磋商形式,將「澳門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以五個標段方式,判給新福利和維澳蓮運兩間合資格的競投公司各兩個標段,剩餘的一個標段則以八億一千多萬元直接磋商形式判給予澳巴。交通事務局局長汪雲稱,招標內容許政府可以透過局部或分段判給方式,進行服務判給。他解釋,向澳巴以直接磋商形式判給巴士服務,是基於減少司法判決產生的不確定因素,儘快開展新巴士服務模式、保障公共利益和為澳巴員工提供職業穩定性等因素作考慮,預計明年中,新巴士服務方可投入服務。未來七年,「澳門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將會動用四十七億七千多元公帑,由政府主導巴士服務,提升現有巴士服務質素。  

判給價八億一千多萬 「澳門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於去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截標,由於澳巴文件遲交了四分鐘,不被評標委員會接納,澳巴於今年一月向中級法院對該次招標提出效力中止保全程序,三月被中級法院駁回,五月份,終級法院裁定政府勝訴,撤銷被上訴的中級法院裁判,批准中止不接納澳巴投標書行為的效力,七月份,中級法院亦駁回澳巴上訴,至八月十二日澳巴對該上提起上訴。  

特首批示直接磋商 訴訟由今年一月至今持續七個月期間,政府由五月七日起,透過行政長官批示,批准將局部判給及展開直接磋商的相關工作作為其中一個可行方案進行;同日,交通事務局向所有參與投標者發出書面聽證,向澳巴發出詢價邀請,十七日收到澳巴的書面聽證回覆以及詢價投標書。至七月二十九日,交通事務局重新展開五月七日關於行政長官批准進行局部判給及直接磋商的協商工作,最後於八月十三日,交通事務局與參與投標的公司展開會議,解釋局部判給及直接磋商的方案,若受訴訟事件影響,新巴士服務最少受拖延一年零三個月。各公司的支持政府提出的方案,將服務分成五個標段,新福利和維澳蓮運各獲得兩個標段競,剩餘的一個標段則以直接磋商形式判給予澳巴,價格為八億一千多萬元。 澳巴直接磋商判給程序,一直在沒有向社會公布下進行,而且其競投資格是否獲接納的最終裁決未有,令人懷疑是次開標程序對其餘兩間合資格競投的巴士公司新福利和維澳蓮運存在不公平,更令人感到,當局透過直接磋商形式,予澳巴能獲得其中一個標段,有為澳巴量身訂造之嫌。汪雲解釋,招標條件中,列出判給實體保留為公共利益而屬適宜時作出局部判給或不判給的權利,招標條件是有清楚列明。  

直判澳巴條件不低於原屬者 對澳巴作出直接磋商,汪雲解釋,是基於為減少司法判決產生的不確定因素,儘快開展新的巴士服務模式,保障公共利益,回應社會對增加營運公司數量的期望,促使巴士服務質素的提升,以及關注到澳巴現有三百多名員工的就業問題,經綜合評估及分析各方面的因素及影響,而對「澳門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公開招標」的五個標段作出判給,並就此諮詢三間參與投標公司的意見,以及向「澳巴」進行詢價。因應是次公開招標只有三間公司遞交投標書,本澳市場上沒有其他巴士服務營運商參與競投,同時根據特區政府所收到的「澳巴」詢價投標書,所提供的基礎服務水平不低於詢價案卷的要求,並增加原標段意屬投標者的投標書所載的營運條件,且「澳巴」的報價低於公開招標中已獲接納的投標者,為此,在不增加公帑支出的情況下,特區政府擬把巴士服務招標中四個標段判給予「維澳蓮運」及「新福利」各兩個標段,剩餘的一個標段則以直接磋商形式判給予「澳巴」。  

汪雲以公共利益作擋箭牌 被多次被問到,會否憂慮直接磋商打破了開標程序行政程序和先例?汪雲只強調,是由公共利益和澳巴員工職業穩定性出發,且相關處理方式獲上級批准。 「澳門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構想,是由政府主導公交服務,由政府定票價、巴士路線和出車率,改善現有巴士服務質素,而車資收入將歸政府所有,巴士公司可以透過巴士行駛的每公里數目和出車班次,向政府索取相關資助,以鼓勵方式,推動巴士公司增加出車頻率。未來七年,政府將動用四十七億七千多元公帑於該五標段上,預計票價收益將可有二十多億,現階段,政府未有計劃對巴士票價上調。 汪雲預計,新巴士服務最快可於明年中投入服務,屆時全澳巴士數量和出車頻密度將較現時增加四成,巴士司機總數由現時六百五十九人,增加三百至四百名。他堅稱,不會容許維澳蓮和其他兩巴輸入巴士司機外勞。若巴士公司服務未達當局要求,將會作出處罰,當罰金累積至一定金額時,可被取消相關服務資格。交通事務局正與兩巴磋商,延長現行批給合同期限半年至一年,確保在新的巴士服務獲判給前,現有公共巴士服務仍能持續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