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不應像個鄉愿

2010-08-20

廉署揭發多個部門監管不力、執法不嚴、行為不當;但相關權責部門只是被「勸喻」,廉署並沒有行使其法律賦與的權力,依法作出處理,充斥著「勸喻」與「跟進」的廉署工作報告,倍令市民感到失望。廉政專員的形象固不似「包青天」,卻竟更像鄉愿,怎能叫部門官員敬畏?難怪乎被「勸喻」的部門紛紛以「尊重」、「接納」、「重視」回應,合演和諧好戲。 「成就展」不公開招標,且花費巨大,市民懷疑當中有詐,廉署調查確認係不合程序,但無官員需要負責,當中就算沒有貪腐,又有沒有利益輸送?這些市民關切的,廉署都沒有交代。但饒有趣味的是,廉署指新聞局應在預知開支超出本身權限時,先將豁免招標的建議上呈行政長官批准,但若這判給就如坊間人語是「酬庸」性質的,可能就是新聞局奉上級之命行事,那麼就難怪新聞局忘了再呈報上級了。若屬實,真替新聞局不值,硬食此「死貓」。 不少人對廉政公署的工作還抱有很大期望,希望廉署能幹實事,肅貪倡廉交出成績,不要務虛──虛以委蛇,虛應故事;也不要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做個鄉愿;工作要對焦,正如廉署在工作報告「總結」指出:有關部門行政決定未能「命中」問題核心,無法妥善解決問題,是市民投訴及不滿的源頭。所以,同樣道理,廉署工作要能「命中」問題核心,才不會招市民不滿。       東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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