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光裕二審維持原判妻改判緩刑當庭釋放

2010-08-31

【中新社北京八月三十日電】備受關注的國美黃光裕案三十日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黃光裕三罪並罰被判14年以及罰沒8億元人民幣的判決維持不變;其妻子杜鵑被改判緩刑,即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期3年執行,並當庭釋放。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曾以內幕交易罪判處黃光裕妻子杜鵑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億元。據當地媒體報道,黃光裕的妻子杜鵑已經全部繳清罰款2億元,黃光裕也已上繳部分罰金。 對於同案被訴的其他被告人,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當天也進行了宣判,原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許鐘民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億元的判決維持不變。 據悉,今年二月十二日,黃光裕案經過三次退回補充偵查後,被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洩露內幕資訊罪和單位行賄罪公訴至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此後的四月十四日和十五日,法庭針對本案進行了為期一天半的庭前示證。當月二十二日,二中院開庭審理此案,庭審至當日二十一時許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