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錦濤: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順民意、解民憂、得民心

2010-09-30

【中新社北京九月二十九日電 】二十九日上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正確處理新時期人民內部矛盾問題研究進行第二十三次集體學習。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在主持學習時指出,要深刻認識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著眼于最大限度激發社會創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減少不和諧因素,更加積極主動地處理好人民內部矛盾。 胡錦濤強調,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是關係改革發展穩定的全局性課題,是促進社會和諧的基礎性工作。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社會發展取得巨大成就,為解決好人民內部矛盾奠定了堅實物質基礎。同時,也要清醒地看到,中國正處於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由於經濟體制深刻變革、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利益格局深刻調整、思想觀念深刻變化,由於發展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問題短期內難以根本解決,人民內部各種具體利益矛盾難以避免地會經常地大量地表現出來。 胡錦濤就紮實做好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工作提出4點要求: 一是注重從源頭上減少矛盾。要強化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推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堅持把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作為制定政策、部署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使各項決策符合客觀實際和人民群眾根本利益。 二是注重維護群眾權益。要健全黨和政府主導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正確反映和兼顧不同方面群眾的利益,注重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要把依法治國基本方略落實到社會管理各領域和全過程,善於用法律手段解決矛盾,依法保護群眾權益。 三是注重做好群眾工作。要認真研究和把握新形勢下群眾工作的特點和規律,深入做好組織群眾、宣傳群眾、教育群眾、服務群眾工作,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加強黨和國家方針政策宣傳教育,推行領導幹部接待群眾制度,健全信訪工作責任制,及時了解群眾心聲和實際需求。 四是注重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要主動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管理髮展變化,積極推動社會管理體制機制創新,健全民主制度,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調、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加強社會管理基層基礎建設,提高基層群眾自治組織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能力,加強社會組織管理和服務體系建設,提高社會管理資訊化水準。 胡錦濤還強調,提高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能力和水準,是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重要任務。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作為一項基礎性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週密部署,紮實推進,加強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實踐經驗,探索新思路新辦法,創新和完善體制機制。各級領導幹部要自覺貫徹群眾路線、切實轉變作風,多做順民意、解民憂、得民心的實事,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政與貿易經濟研究所高培勇教授、政治學研究所房寧研究員就這個問題進行講解,並談了他們的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