僭建屋…業主自拆

2010-10-05

【特訊】非法工程跨部門常設拆遷組(簡稱:拆遷組)持續打擊非法工程,其中涉及違規建築師的錦葵里五號四層僭建屋之業主,早前已向政府表明自行清拆並於八月拆卸僭建屋,有關清拆工程仍正在進行中,政府將會密切監察其清拆進度,倘若限期內仍未完成清拆,拆遷組會清拆餘下的建築物。

政府駁回合法化申請並勒令清拆 位於沙梨頭錦葵里五號,原為一層高舊式樓宇的私人物業,其業主於二零零八年私自在沒有政府發出的工程准照的情況下,拆卸了舊有建築,並非法進行建築工程,土地工務運輸局發現後已發出禁止施工令。惟工程仍繼續施工,並建成四層高的樓宇後才聘請建築師向政府申請工程合法化。有關工程因明顯違反本澳建築條例及城市規劃的要求,並不具備合法化的條件。因此,政府除駁回其合法化申請外,並勒令業主限期內清拆僭建屋,否則,政府將採取跨部門清拆行動。 僭建屋的業主最終在本年七月下旬向土地工務運輸局遞交自願清拆的申請,在審閱完文件後,局方加快批核有關計劃並發出拆卸工程准照,以便業主能盡快清拆僭建屋。當事人雖然在八月已著手清拆僭建屋,但正式的大規模拆卸在九月中才展開。至昨日,該四層高的僭建屋已拆去兩層,現場亦見有工人開工。政府將會密切監察其清拆進度,倘若限期內仍未完成清拆,拆遷組會清拆餘下的建築物,並會追究違法責任、清遷費用和處罰費用。

代申請的違規建築師繼續被停牌 至於涉及該項非法工程的建築師,由於其明知該樓宇屬於明顯違法建築,仍然遞交不符合城市規劃條例的工程計劃,有關建築師嚴重違反了作為註冊建築師的應有專業責任和誠信,土地工務運輸局按照現行法例規定,在本年七月向有關建築師提起了處罰程序,暫停其在政府的技術員註冊資格,為期半年。在停牌期間,該名人員不得以註冊建築師的身份從事有關工程計劃的編制工作。

陸續有自願清拆申請 政府歡迎違法人最終遵守要求自行清拆,並重申會密切監察拆卸進度直至僭建屋完全清拆為止。此外,近日陸續有僭建物違法人自行完成清拆僭建物,包括位於山洞巷翠華大廈天台屋、倫斯泰特大馬路海景花園的僭建金屬陽台及關閘馬路豐南大廈樓宇平台的僭建物等多個個案,涉及上述單位的業主在政府刊登告示及最終決定告示後願意自行清拆,並已於日前完成清拆工作。

政府跨部門拆遷組持續清拆行動 非法工程跨部門常設拆遷組自本年四月啟動了聯合清拆至今,對打擊非法工程及僭建物取得一定成效,不過仍有違法人漠視政府的禁制令及清拆令,對於此等頑劣個案,政府?不姑息。其中,九月底拆遷組採取聯合行動,清拆位於草堆橫街12號萬賢大廈3樓天台僭建物。自土地工務運輸局於本年四月接獲投訴後,已隨即發出禁制工程令及通知違法人自行清拆,惟違法人並不理會,最終由拆遷組執行清拆。違法僭建的天台屋面積約270平方尺,由磚牆及鋅鐵頂建造,並已分租予兩名外籍人士居住,由於相關人士未能出示有效證件已被警方帶走。 有關打擊非法工程的行動已形成恆常機制,政府呼籲居民不要心存僥倖趕建僭建物,只要屬新增個案必定嚴厲打擊,即使跟進過程中已建成甚或有人入住,亦會清拆,而所有清拆及處罰費用將由違法人承擔。此外,政府?不接受在所謂原僭建物上進行的維修或保養工程,一經發現也將視為新增個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