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特偵組完成啟封扁辦收藏公文  發現機密文件逾千件

2010-10-13

【香港中通社十月十二日電 綜合台北消息:台灣特偵組上周起將在陳水扁辦公室查扣的五十八箱公文,逐一帶到台北看守所在陳水扁面前啟封,並在十一日完成啟封作業前,出示搜索票要搜索陳水扁的牢房;對此陳水扁辦公室十二日發出新聞稿,批評特偵組「亂槍打鳥」濫權搜索,並要求台灣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黃世銘及法務部長曾勇夫為此負責,立即辭職下臺。 台灣特偵組兩年多前偵辦扁家海外洗錢案,曾在扁辦搜索查扣四十四箱、三百多件機密公文,當時特偵組就認為陳水扁可能涉及違反「機密保護法」。今年六月間扁辦發函台灣「總統府」,表示還有約二十箱公文,但要陳水扁同意才能歸還;結果「總統府」依侵佔公物罪嫌移送最高檢察署偵辦,特偵組再在已人去樓空的台北市館前路舊扁辦裏面,查扣到五十八箱資料。 由於陳水扁堅持要本人參與啟封程式,特偵組自十月六日起,將查扣的資料載往台北看守所進行啟封;經過四個工作天的過濾,發現其中有機密文件一千一百三十六件,非機密文件六百八十八件,私人物品一百七十四件。 特偵組十一日下午在啟封過程中,突然向陳水扁與律師鄭文龍出示台北地方法院搜索票,要求搜索陳水扁牢房,但遭陳水扁當場拒絕,陳水扁還發現搜索票登載要搜索的房號是二十八號,非扁所在的二十二號房。經過交涉,特偵組還是在當晚七時許,派十多人進入扁舍房搜索,晚上九時搜索結束。 對此,扁辦十二日發出新聞稿,痛批特偵組假借保全證據為由,「違法濫權」、「亂槍打鳥」似地以偵查權為手段,踐踏陳水扁的基本人權;並指台北地院的法官也因此成為幫兇,共同以「未審先判」來對付羈押者。 扁辦認為,陳水扁在看守所中與外界往來書信、文件資料以及會客所談的內容,完全跟其他受羈押者一樣,都需要經過看守所嚴密檢查與篩選,根本不可能私藏任何機密文件與資料。 對於搜索陳水扁牢房及搜索票登載的房號錯誤,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不願表示意見。至於過濾出來的文件,特偵組將找相關單位進行勘驗;針對機密公文為何未歸檔、被帶出「總統府」,還被放置在無人看管的辦公室裏,檢方近期將展開後續調查,追究陳水扁是否有涉及隱匿公文罪或者違反機密保護法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