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12月向新登錄及補供者發通知

2010-10-15

【本報訊】新的社會保障制度將於明年一月一日起實施,社會保障基金 (下稱社保基金) 最快在十二月開始,向可在新制度登錄或補扣供款的市民發出通知書。若市民申請補扣供款,須在二O一一年內提出,當中,申請者需要作出聲明,社保基金將透過治安警察等部門覆核。 社保基金主席馮炳權表示,將向可在新社保制度登錄或補扣供款的市民,按不同年齡層依序發出通知書,首批在十二月寄給六十五歲或以上的長者,預計需要寄出總數約十五萬份通知書,通知書內附有簡易申請表。補扣供款的市民須於二O一一年內提出。

三類人士可補扣供款 可補扣供款人士包括:一、年滿卅五歲且從未登錄社保基金及供款;二、年滿六十歲至未滿六十五歲已登錄的受益人,而即使一直供款至六十五歲,其累計的供款月數仍少於六十個月;三、年滿六十五歲已登錄的受益人,而已繳納的供款月數少於六十個月。 申請者需要作出「過去十五年,有多少年留澳滿一百八十三天」等聲明,若作出虛假聲明,可被刑事起訴。馮炳權表示,當局會透過治安警察等部門覆核聲明,若與事實稍有差異,會要求市民進一步提供資料。除非發現是蓄意虛報,社保基金不會採取法律行動。馮重申,社保基金的出發點是協助長者。 市民可透過社保基金網站 (www.fss.gov.mo) 的模擬計算器,得悉要否補扣供款等資料。若從未登錄社保基金,該基金將按市民登記在身份證明局的地址寄出通知書,當局呼籲,若市民更改地址,要及早通知社保基金。

團體協助代辦手續 馮炳權指出,約有六至七個團體協助推廣和代辦相關手續。由於涉及個人私隱,市民需要填寫一份委託書,便可符合個人私隱保護法規定。社保基金將會處理大量的文件,馮表示,需要人手是相對緊張,希望在不久的將來增加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