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吞川震捐款台北一商人遭重判

2010-10-16

【香港中通社十月十五日電】台北消息:台北市一家設計公司的劉姓負責人,二零零八年透過網路對公司內部發起四川震災捐款,但有社會人士上網瀏覽後捐出善款,劉姓男子卻據為己有。雖然金額只有新台幣六百一十元,但法官認為他觸犯的是公益侵佔罪,仍重判一年兩個月刑期,緩刑兩年。 台北地方法院十五日指出,二零零八年四川發生大地震,劉姓男子在自己公司網站上刊登「四川賑災同胞祈禱更出份心力」的訊息,向公司內部員工募款;但由於公司網站是公開的,有多位社會人士紛紛捐款響應,不過這些民眾捐款後發現並無下文,經報警處理才得知,原來善款都被劉姓男子私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