剷除「保護傘」 河南重刑 六起涉黑案「頭目」

2010-10-16

【中新社鄭州十月十五日電】 (記者 李貴剛) 十五日,河南省高級法院對外通報了六起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的審理情況,所有涉案的「黑老大」均分別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及有期徒刑二十年至拘役四個月不等。 十月十五日,河南省高院分別對中國公安部掛牌督辦的張剛、張強孿生兄弟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案二十一名被告人和兩起河南省打黑辦重點督辦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作出了宣判。依法判處被告人張剛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三十萬元人民幣;羅啟峰有期徒刑二十年,並處罰金一萬元;管國軍有期徒刑十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百二十萬元,其他涉案被告人也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 當日,鄭州市中級法院對王中雲為首的十三名被告人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案依法進行宣判,以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數罪並罰,依法判處被告人王中雲有期徒刑十一年,其他十二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至九個月不等。 此前,濮陽市中級法院依法對以邊連科為首的十二名被告人和以程志安為首的八名被告人黑社會性質組織兩起案件進行了宣判,以被告人邊連科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販賣毒品罪、盜竊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數罪並罰,判處被告人邊連科無期徒刑,其他十一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至一年不等。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販賣毒品罪、尋釁滋事罪、交通肇事罪、聚眾鬥毆罪、敲詐勒索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數罪並罰,依法判處被告人程志安有期徒刑二十年,其他七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及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一年不等。 據河南高院統計,二零零六年一月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全省法院一審以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名審結的案件二百六十八件,包括公安部掛牌督辦的十三件涉黑案件和省打黑辦重點督辦的八十六件涉黑案件。判處無期徒刑、死刑(含死緩)的有一百一十四人,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一千四百四十七人。二零一零年截至目前,全省法院一審、二審已經審結涉黑案件八十餘件。 針對當前受經濟和各種社會矛盾的影響,誘發黑惡勢力犯罪的因素明顯增多的現象。河南省高級法院副院長田立文介紹說,「打黑除惡」專項鬥爭是中央部署的一項全局性、艱巨性的任務,需要樹立打黑除惡長期作戰思想,更需要狠狠地打擊黑惡犯罪分子,徹底剷除黑惡勢力的「黑後臺」、「保護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