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根治」債務危機面臨關鍵一搏

2010-10-28

【新華社布魯塞爾十月二十七日專電】(新華社記者劉曉燕)10月28日至29日,歐盟成員國領導人將在布魯塞爾召開秋季峰會。此次峰會的一個重要議題就是審議歐洲理事會主席範龍佩領導的專門小組就加強經濟治理提出的最終報告。目前,歐盟各成員國對於報告中提出的強化財政紀律的多項措施基本贊同,爭論的焦點在於未來是否需要修改歐盟憲法,通過取消違規成員國的投票權等嚴厲措施建立一套永久性危機解決機制,從根本上防治債務危機的發生。

五大建議加強經濟治理 在3月召開的春季峰會上,歐盟領導人決定成立由歐洲理事會主席範龍佩牽頭、各成員國財長組成的專門小組,研究如何強化歐盟的財政紀律並加強整個歐盟層面的經濟治理,以防止希臘債務危機的重演。經過7個月的討論,專門小組終於在21日公佈正式報告,提出從五個方面完善歐盟的經濟治理。 作為強化財政紀律的一個有力措施,報告指出,歐盟今後將強化對《穩定與增長公約》的執行,對違規成員國的處罰將不再僅僅停留在紙面上,而是要落到實處,而且所有處罰決定都將依照「反向多數」的表決機製作出,即對於違反歐盟財政紀律且拒不糾正的成員國,歐盟委員會將建議處罰,除非歐盟成員國以有效多數票表示反對,否則處罰自動生效。這套相對更加嚴格的預算紀律一開始適用於歐元區國家,之後將拓展到除英國以外的所有歐盟成員國。 報告還提出,以前在監督成員國的財政狀況時,赤字超標問題獲得更大關注,為了財政的可持續性,今後成員國的債務水準也將是關注的重點,債務超標的國家也將面臨與赤字超標後相似的監督和糾正機制。 在宏觀經濟層面,報告建議,引入新的宏觀監督機制,通過具體指標監控成員國是否存在宏觀經濟失衡問題,如房地產泡沫和競爭力差距等,以提前發現可能存在的風險,及早採取措施,防患於未然。 由於歐盟為防止債務危機蔓延在今年5月通過的歐洲金融穩定機制將在2013年到期,報告指出,從中期來看,歐盟需要建立一個可靠的危機解決機制,但這一機制的具體形式和運作方式還需要進行進一步研究。

「自動」處罰措施惹爭議 在歐盟財長上周就這一最終報告達成協定的當天,範龍佩在一份聲明中說,這標誌著歐盟在加強經濟治理方面向前邁出了「一大步」,這將是歐元誕生以來對經濟與貨幣聯盟進行的最重大改革。 最終報告出爐前,各國財長曾就「自動」處罰機制展開激烈討論。以法國為首的一些國家對於「自動」處罰機制持保留意見,認為不應當把處罰決定完全交給歐盟委員會,歐盟各國政府也應當在這一問題上擁有發言權。但荷蘭、瑞典及芬蘭等國則堅持讓處罰決定自動生效,以增加處罰的威懾力。 最終經過長時間的磋商,各國財長同意處罰違規成員國的決定由歐盟委員會做出決定,並採用「反向多數」的投票機制,使處罰規定相當於自動生效,但在做出處罰決定前,對於成員國是否違規的裁決還是由各成員國代表組成的歐盟部長理事會做出,而且違規成員國有半年的時間進行改正。 對於這一被某些成員國指責摻水的最終方案,此前曾一直堅持「自動處罰」機制的德國稱,這是達成協定的有效妥協方案,否則整個報告都會難產。

是否修憲將成討論焦點 就在歐盟財長就最終報告達成協定的當天,德國總理默克爾和法國總統薩科齊在會晤後發表聯合聲明,提出有必要對《裏斯本條約》進行修改,要求歐盟理事會主席在明年3月前提出修改草案,以建立一個有力的永久性危機處理機制,並對違反歐洲經濟和貨幣聯盟基礎原則的成員國採取中止投票權的懲罰措施。 兩國領導人指出,這些修改的目的是為了在未來更好地應對歐元區可能出現的危機,從而保持歐元區的金融穩定。兩國希望,條約修改草案能在2013年之前經所有成員國批准後生效。 對於法德拋出的這一修憲提議,不少其他成員國持反對意見,認為再次修憲將相當於打開一個潘多拉的盒子,各個成員國都會趁機提出自己的修憲要求,而且修憲需要所有27個成員國的批准,整個過程將會耗費大量時間。對於德法的建議,英國政府19日已明確表示不會贊成向歐盟讓渡任何權力。 歐盟委員會對於德法的建議也持極大保留意見。歐盟負責經濟和貨幣事務的委員奧利‧雷恩26日表示,中止成員國投票權的做法不符合促進歐盟團結的精神,歐委會更傾向於在不改變歐盟憲法的情況下建立一套永久性的危機解決機制。 德國外長韋斯特韋勒日前承認在修改憲法的問題上,歐盟成員國目前確實存在很大分歧,但要實現更大的金融穩定就必須要這樣做。德國政府的消息人士甚至表示,如果不能就修憲問題達成一致,德國會阻止通過專門小組的最終報告。 在歐洲理事會二十七日舉行的新聞吹風會上,一位歐盟官員表示,是否修改憲法問題將成為此次峰會上討論的焦點,各方都會陳述自己的觀點,詳細說明為什么有必要對《裏斯本條約》進行修改。 希臘債務危機促使歐盟領導人認識到了加強經濟治理的重要性,歐盟各國領導人能否消除分歧,找到「根治」債務危機的長效藥將在此次峰會上揭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