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啟紅涉嚴重經濟違紀被終止人大代表資格

2010-10-29

【新華社北京十月二十八日電】(記者周婷玉、崔清新)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二十八日表決通過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依照代表法的有關規定,李啟紅被終止全國人大代表資格。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由廣東省選出的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中山市原市委副書記、市長李啟紅,因涉嫌嚴重經濟違紀問題,本人提出辭去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的請求,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決定接受其辭職請求。依照代表法的有關規定,李啟紅的代表資格終止。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發佈的公告,十一屆全國人大現在實有代表298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