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01122號
2010年11月22日
星期一
尊重客戶合法促銷
2010-11-22
為了擴大產品銷售,很多公司常會各出奇謀,以電話及電子短訊促銷就是近年流行的銷售手法。 這天下午,詠儀正十分緊張地和同事一齊核對帳目,突然手提電話響起:“我是ABC公司,我們最近推出一款新產品,如果你現在購買的話可享有雙重優惠。” 詠儀驚訝地問:“我不認識你,你怎知道我的電話號碼?” “詠儀小姐,你去年購買了我們公司的產品,當時選擇了我們可以用電話聯絡你。如果你對我們公司的新產品有興趣,我可以詳細為你介紹。” 詠儀雖然有點不耐煩,但還是很有禮貌地說:“哦,是這樣。我對你們公司的產品已經沒有興趣,你以後不要再打電話給我推銷了。” “好的,詠儀小姐,多謝你過去用我們公司的產品。我們公司會在推銷名單中剔除你的資料的。” 詠儀這是第一次聽到有公司表示會剔除推銷資料,感到有點新奇。 “不奇怪。” 同事阿積解釋道:“澳門有《個人資料保護法》規範個人資料的處理。剛才你問ABC公司關於你的電話號碼的來源,便是行使該法律賦予資料當事人的查閱權,ABC公司是必須回答你的。而且,即使你過去同意ABC公司打電話給你推銷產品,但因為這些資料是用作直銷用途,所以你可以行使該法律賦予的反對權,在無須理由的情況下隨時反對ABC公司再將你的資料作直銷用途。ABC公司在收到你的反對後,就不可以再打電話向你促銷了,否則他們可能構成行政違法,會被科處澳門幣四千至四萬元罰款。ABC公司也算是一間管理有方的公司,所以建立了用作直銷的客戶名單,收到你的反對要求後就在名單中剔除你的資料,那就不用擔心其他職員再打電話向你促銷而可能構成違法了。” “哦,這樣看來,ABC公司是一間守法經營的公司,也十分尊重客戶的權利。以後有機會我會放心買他的產品,不用擔心個人資料被濫用了。” (以上個案根據社會現實情況或過往真實個案改編而成。如對個人資料保護範疇的事宜有任何查詢,可致電28716006聯絡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 (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