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與老撾草簽新航班協定

2010-11-24

【特訊】為開放澳門與老撾於多年前草簽的兩地航空運輸條件,澳門特別行政區民航局與老撾人民共和國民航局於十一月二十三日在本澳舉行了更新兩地雙邊航班協定的會談。雙方於會後草簽了新的航班協定(見圖),並更新了諒解備忘錄。新的航班協定及諒解備忘錄消除了原有的運力限制、增加了第五業務權及代碼共享,為兩地之間的定期航班服務奠下了更有利的經營條件。 會談在友好及誠摯的氣氛下順利進行。雙方早於一九九七年已進行了兩地的航班協定談判並草簽了文本,根據原有的航班協定及諒解備忘錄,各方指定航空企業每週只可提供七班來往澳門與老撾的定期航班服務,並且不享有第五業務權。隨著亞太區成為世界經濟的新興力量,航空業將有空前的發展,其增長亦將較其他地區的增幅為高,兩地民航部門均認為有必要對原有的內容作出檢討及更新,故落實了是次會談。 兩地代表團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民航局局長陳穎雄及老撾人民共和國民航局局長Yakua Lopangkao帶領,兩人於會談上分別就兩地的經濟、旅遊及航空業發展情況作出了介紹。 雙方以原有的航班協定作為基礎,交換意見並加大力度地鬆綁限制,新的航班協定及諒解備忘錄更新了以下內容: ─消除運力─雙方同意在經營客貨混合或全貨運航班上不設任何運力及機型限制。 ─增加第五業務權─雙方的指定航空企業在經營澳門與老撾的航線上享有第五業務權。 ─增加代碼共享─雙方指定航空企業可以代碼共享形式合作經營澳門與老撾的航班服務。 會談代表團成員包括兩地的民航部門人員,澳門方亦包括了澳門國際機場專營股份有限公司及澳門航空有限公司的代表。 陳穎雄表示,縱然澳門與老撾於多年前建立了航班協定後並沒有航空企業開通兩地航線,但由於亞洲地區的航空運輸急速發展,整體人均收入不斷提高,而澳門與老撾的旅遊資源豐富,故此發展兩地航空運輸市場潛在商機,有助本澳進一步開拓東盟市場,鑑於航班協定談判的前期準備工作需時,有必要適時建立好法律框架,讓兩地航空企業可於任何時候按市場需要申請開通航線。 在旅遊博彩龍頭產業的帶領下,澳門經濟高速發展,航空業亦因此受惠而蓬勃發展。為配合現在以至未來的航空運輸需求,民航局會根據行業的需要及一些國家的要求,積極與外國進行航班協定談判或更新已簽署的諒解備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