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致中就「召妓案」告邱毅高雄地院駁回

2010-11-26

【香港中通社十一月二十五日電】台北消息:因「召妓風波」所衍生的陳致中控告邱毅妨害名譽的官司,高雄地方法院二十五日駁回陳致中的提告。法官認為,邱毅所發表言論已是經過合理查證,因此判決邱毅不用賠償,也就是陳致中敗訴。 今年七月在《壹週刊》報導陳致中疑涉召妓後,陳致中因不滿邱毅多次在公開場合或電視談話節目的發言,認為涉嫌損害他的名譽,向高雄地院提出民事告訴,向邱毅求償二百萬元及要求回復名譽。 針對陳致中對邱毅的提告,高雄地方法院二十五日駁回陳致中求償之訴,法院認為邱毅有跟週刊記者求證,也有聽過召妓錄音帶,已經善盡查證之責;此外,陳致中在對邱毅提告之前,已經先宣佈參選高雄市議員,做為公眾人物,可受公評,因此駁回陳致中的告訴。 另外,針對陳致中對《壹週刊》提出的譭謗控告,高雄地方法院亦已于十六日駁回,認定陳致中召妓是事實。 台灣「五都」選舉投票在即,參選高雄市議員的陳致中於今年七月間在高雄參加廟會活動時,曾在廟前向神明發誓:「如果有召妓就退出選舉!」,如今高雄地方法院的相關判決一而再認定陳致中召妓是事實。邱毅在此之前已公開呼籲陳致中要履行承諾,應該退選。臺媒表示,陳致中會否退選動向引人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