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九公屋不輕言棄

2010-12-08

【本報訊】議員再次批評,二0一二一萬九千公共房屋政策政府能否如期兌現承諾,議員關翠杏批評政府對經屋申請作限制,與經屋原意有違,希望透過寬入嚴出,達到政府希望不炒賣禁售期後的經屋。林香生也批評,政府制定的住房政策是不是從社會整體利益出發,不能回應社會不同群體的住房需求,房屋政策是公共政策,涉及社會和諧和公平,要謹慎處理。

議員再批房屋政策 議員馮志強、高天賜質疑政府能否如期兌現二0一二一萬九千公屋,並表示有點擔心,馮志強擔心,扣除假期不能施工,只餘下六百多日,要在這六百多日趕及工期真替劉司長捏一把汗。藉著二0一二一萬九千公屋項目,希望司長做決策和推出項目前要謹言、謹思、不要誇下海口。高天賜雖然對一萬九千公屋如期落成沒有信心,但都不希望政府推出各種藉口,以及希望政府能提供上樓時間表。也希望政府,不要空喊口號,要實切落實各項工作。 關翠杏和林香生則關注到公共房屋政策問題。關翠杏質疑政府修改經屋分配制度的理由。若只是為了阻止一少部份持有人於禁售期後轉售經屋圖利,設入息上限是講不通的理據。她指出,自經屋制度推出至今,只有四分一持有人轉售,相信屬正常轉售,政府不能為阻止一少部份持有人於禁售期後轉售經屋圖利而設入息上限,若以佔用公用資源為由限制申請者,也是說不通,她以啤利喇街原本用作興建新婚夫婦計劃項目土地為例,指出該公屋項目招樓價只為二億多元,平均每單位建築成本約六十萬元,澳門奉行低地價制度,即使加上土地溢價金,相信公屋項目佔用的社會資源有限,所以政府以經屋佔用社會資源為由,設入息上限也是說不通。這與由澳葡政府時期沿用下來的經屋申請制度有矛盾,也未能幫助所有住屋需求人士解決住屋問題。為對申請人作入息限制,又不規管私人樓宇市場海鮮價炒賣單位?她又稱政府在樓價高企時才在經屋申請設入息限制,將一批人士摒除出申請經屋行列,只是以商人角度考慮,是「以商為本」不是「以人為本」,對新輪候經屋者不公平。 林香生指,保障公民基本人權的實現是政府無可推卸的責任所在。然而,政府制定的住房政策是不是從社會整體利益出發,能不能回應社會不同群體的住房需求,直接影響到社會民眾居住可否得到保障。所以住房政策必須公共化,是一項公共政策。又指,澳門現行房屋政策的範圍局限於公共房屋,未形成一個容納全澳居住房屋在內的整體性房屋政策。共存於同一地理空間內的公共房屋與非公共房屋並非是完全獨立、互不相干的兩個單元,而是彼此之間相互影響的,需要統籌考慮。從政策對象與保障範圍看,現行房屋政策以貧困與中、低收入群體為保障對象,而較少顧及其他社會群體的居住保障,尤其是所謂「夾心階層」的居住權利保障問題尚未得到足夠的重視,如是,則政策如何體現權利平等與公平保護的原則,又怎樣發揮政策應有的正面激勵導向呢?公共政策的社會整體利益立場要求它不能由政府部門或官員單方面封閉式製造,應鼓勵社會公眾與各方利益相關者的共同參與。政策目標上,應適當提升澳門居民的住房保障水平,制訂針對不同社會階層的居住保障計劃,通過政府與市場相結合的住房供應辦法,滿足從低收入階層到中高收入階層居民的梯度式住房需要。

徐偉坤叫勿濫建公屋 在前日的工務運輸範疇討論中,有議員指出一萬九千公屋數目已不能回應社會近年對公屋的需求,促請加建公屋。議員徐偉坤議不認同增建公屋,他認為政府必須鎖定經屋目標對象,不能濫建經屋。又認為,為經屋申請人設入上限的條件合理,若不設限制,經屋會變成「大鑊飯」,令市民有種「不買白不買」的錯誤思想,反而令輪候者數量越來越多。要控制樓市,他指出,必須先清晰區分炒家和用家,避免殃及池魚。 陳美儀認同,公屋政策以社屋為主、經屋為輔。她憂慮,放寬經屋入息上限可能會令申請人數增加,當局在一萬九千公屋項目未達成,又沒有新公屋項目之前,這樣的舉措可能會給了市民一個不可實現的機會。認為政府應先劃清社屋及經屋對象。 劉仕堯表示,二0一二年一萬九千公屋困難重重,但會迎難而上,不到最後一刻也不會放棄,也將所有憂慮的時間轉化用作為思考解決問題,感謝議員提醒。對於一萬九千公屋的數量,他有信心,只是時間上二0一二能否達標。 對於有議員提出政府會否考慮推出限價樓照顧青年置業。他回應,政府就該問題展開了思考,初步研究結果中考慮到禁售期、出售後盈利差價需否向政府繳付、以及入息限制等。他進一步解釋,若設禁售期會否達到協助解決住屋需求的目的?轉售後利潤差價是否需要向政府繳付等問題。又認為,在現有經屋制度中可以發揮上述功能,甚至可以按社會某一時段的特別需求,對特定申請對象作優先安排,如新婚夫婦、獨居長者等,借助經屋申請條件的調節,配合社會需求。在限價樓問題上,政府持開放態度,並會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