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申報月內推出諮詢

2010-12-13

【本報訊】廉政公署現正修訂俗稱「陽光法」的公職人員財產及利益申報法律制度,廉政專員馮文莊表示,參考其他地區的經驗,不是推行財產申報制度便能夠完全解決貪腐問題,更重要的是迴避制度的建設,如:行政程序是否合符國際標準、是否有足夠透明度、是否嚴格遵守利益迴避等。他預計在本月內推出「陽光法」法律文本,公開諮詢期約六十天。

馮文莊:公報財產非萬應靈丹 被問及將來是完全公開或半公開官員財產及利益的資料,廉政專員馮文莊昨日表示,比較公認為最先進的地區,都不是完全公開的:「甚至新加坡是完全不公開的,所以,這就是國際組織所說,公開掌握政府資訊、官員的財產,並非靈丹妙藥,只是在眾多廉潔措施的,其中一項。亦都不能一次過由不公開到完全公開,總要有一個過程。現正是因為這樣而需要諮詢,看看社會共識和反應,然後再作出調整。」 在哪方面的內容的修訂較大呢?馮文莊表示,最重要是加強政府決策過程中的迴避制度的執行:「由以往一種所謂靜態的監察,即純粹申報階段的審核;今時今日世界趨勢,其實是一種動態監察。因為行政機關無時無刻都要作出決定,做決定時究竟有無利益衝突要迴避,這才是最關鍵的考慮因素,亦是目前世界上立法的大勢所趨,都是朝著這方向,就是能夠符合現狀的監察機制去推行才是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