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金促交代成就展再招標因由

2010-12-29

【特訊】議員陳明金要求當局清晰交代澳門回歸成就展「由一變二」的原因。他在書面質詢中質疑當局花費3200萬元在北京舉行成就展後,回到澳門又重新招標,多花1100萬元。陳明金同時批評當局以「留待市民評價」回應花費1100萬元在澳門辦成就展是否值得是「公關辭令」,沒有正面回應決策是否科學,陳明金促請審計署以衡工量值式審計。 其書面質詢如下: 「澳門回歸成就展已於12月15日落下帷幕,但是,由成就展引發的各種話題卻未因此而停止,特別是花了3200萬元在北京搞成就展後,最終轉至澳門又重新公開招標,用了1100萬元,而有關投入是否值得,要“待市民評價”,相關言論一出,再次引發熱議。從遠超市民預期的北京展預算,到多花1100萬元在澳門搞壓軸展,再到展覽無端端像賭牌一樣“由一變二”,一系列決策令市民產生很多不解和疑惑,市民希望當局能清晰交代,以明白事情的來龍去脈。 為此,本人提出如下質詢: 1. 澳門回歸祖國十周年成就展在北京等內地10來個城市巡迴展出後,壓軸場定在澳門,本來是順理成章的事;但是,澳門展卻要重新進行公開招標、服務判給程序,就顯得有些不符章法。根據有關官員的解釋,由於受到場地、技術條件的限制,北京展的內容不能照搬來澳門,且澳門展加入了本年澳門發展的新情況,所以要多耗資1100萬。有關解釋不禁令人要問,在北京以外城市的展出,同樣會面臨場地等條件的限制,其他地方能解決的問題,為甚麼到了澳門就不行了?關於在展出中加入本年澳門的新情況,新加入的部分花費了多少預算?有關技術條件的限制,詳指哪些限制,可否舉一兩個例子加以說明?另外,除北京外的10來個城市的巡迴展,由於獲得內地相關部門的合作,只花了80萬元,但是回到澳門,本可以獲得更多其他部門的支持,卻因重新招標要額外支出1100萬,有關開支相較之下似乎是“蚊同牛比”,當局特意將展覽“一分為二”的原因為何? 2. 花1100萬元在澳門辦的“成就展”,今年11月24日至12月15日舉行,22天,總共有多少人次入場參觀,預期的效果是否得到?在澳門搞一個同類型的成就展值不值,相信很多市民都有同樣的疑問,對此,當局曾以“待市民評價”來回應。市民真正質疑的是相關的決策是否科學,而市民評價作為一種事後的監督,無法改變政府的既定決策。政府不惜重金重新啟動公開招標程序的決策依據是甚麼?或是希望透過在澳門展達到甚麼與別不同的目的?當局一直強調要以開放態度面對傳媒,會於第一時間針對性回應市民關心的問題,“待市民評價”之類的公關辭令,是否就等於以開放態度回應市民訴求? 3. 廉署在去年工作報告中,以行政申訴個案的形式,指出新聞局在相關展覽服務合同判給的行為,存在違法及失當的嫌疑,並給出五點啓發。但有關報告未引起當局的充分警示,鑒於社會高度關注,審計署可否為此作專項的衡工量值式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