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首拆高廈天台屋

2011-01-07

【本報訊】政府的「非法工程跨部門常設拆遷組」昨早強制清拆首間位於高層大廈的新建天台屋,拆卸費約二十至三十萬元,預計在廿多天內完成,當局將向違法人追討拆卸工程費及科處罰款。工務局城市建設廳廳長陳榮喜表示,當局已處理一百五十三宗僭建個案,當中的五十五宗涉及天台屋。 昨日清拆的天台屋位於南灣大馬路一大廈的十五樓對上天台,由於違法人至今從未向土地工務運輸局申請自行清拆,因此,政府決定展開拆遷行動。那間天台屋仍未完工,面積約五十平方米,設有樓梯通到十五樓,形成一個「複式」單位,也有露台及樓梯可再通往天台屋屋頂。  

清拆費廿至卅萬將向違法人追收 工務局城市建設廳廳長陳榮喜表示,清拆費約二十至三十萬元,預計需要廿五個工作天來完成,當局將向違法人追收拆缷工程的費用和科處罰款。他指出,政府於去年三月發現該個案,土地工務運輸局曾要求違法人將天台恢復原來狀態,但對方去年提出上訴,卻被中級法院和終審法院駁回。 土地工務運輸局表示,天台屬高層大廈其中一處重要的避火區域和緊急疏散通道,是發生火警時逃生及等候救援的地方;市民不應因一己之私僭建天台屋,妄顧其他住客安全,最終累己累人。 該局強調,盡管不會「一刀切」取締現有僭建物,但市民亦不要心存僥倖趕建僭建物,因凡新增或翻新的個案、危害所在樓宇結構安全、僭建物本身殘危、塞渠漏水、影響公眾衛生和影響防火安全等個案會列作優先處理。若政府發現有新增和翻新的個案,必定嚴厲打擊,即使在跟進過程中已經建成或有人居住,亦會採取清拆行動。 土地工務運輸局亦呼籲,高層大廈的管理公司有責任做好大廈管理工作,如發現單位有僭建跡象,或有人將大型鐵架等建材搬進大廈,應加以了解及阻止;一旦發現疑似僭建行為,應向局方舉報。